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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谷院是明洪武年间在同安乡(今赤岸镇沿里村)十七都创建的一座佛教禅院。同治版《奉新县志》卷4寺观第70页载:“幽谷院在同安乡,明洪武间创。”我们仅知幽谷院位于同安乡十七都(今华林村)境内,但具体准确位置已无从查考。碑记开篇说:
“新吴迤南,为楚粤关道,山环人稀,舟楫之所不通往来者,率劳悴于贩负,每朱夏酷日,势如焚林,徒旅暴行途中,津竭于内,热灼于外,一身如大火聚。此时无水以润之,樾荫以息之,岂惟人受煎熬,而身中暍横夭者亦有矣。”
文章说的是奉新通往高安的古驿道:从县城出发,经枥榔铺、峦冈铺,过此铺即是高安的米岭。闵钺称此路是“楚粤关道”,说此地是湖北通往广东的必经之地,可见古代此路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但这里“山环人稀,舟楫之所不通往来者”,行旅贩负只能“徒旅暴行途中”,每当“朱夏酷日,势如焚林”,“津竭于内,热灼于外,一身如大火聚”,这个时候如果“无水以润之,樾荫以息之”,人们酷热难当是可以想像的,有的人竟因此而“身中暍横夭”。
胡达可见此情景,心中不忍,忧形于色,就与路旁幽谷院的方丈全禅师商量对策,全禅师说:“居士之忧,亦余之忧也。”二人商定由胡达可出钱,由幽谷院僧人出力,先在路旁搭建了一个茅棚,在茅棚中设置了凳子,由僧人负责烧茶,供过往商旅免费取用,受到人们由衷的欢迎和赞赏,就这样过了好多年。
茶棚解了燃眉之急,但终非长久之计。胡达可又捐资购买了幽谷院左边的田租,请来了泥木工师傅,在原地兴建了一座可容纳数十人乘凉饮茶的坚固美观的凉亭。闵钺碑记原文是这样说的:
“爰购田寺左,鸠工垒土,构亭于上,囗周飞层,朱髹甃石,阔若干尺,深若干尺,四徽侠之以砖,亭中列凳,可坐数十人,亭之南北路皆培塍墁石,各数十余丈,而施茶如故。”
不仅建亭施茶,还将茶亭南北两头的道路铺上了石板。如此还不够,胡达可想的更为周到和久远,他说:“吾在吾任之,吾后谁任之?”他想到将来就是自己不在了,这项善举仍然在延续下去,于是“复慨然捐金,购近寺之田不硗而常获者三十石,契约悉付幽谷常住”。他和全禅师将来都会不在,但幽谷院的常住僧人总会有的,他将购买30石田租的契约全部交给常住僧人,希望他们能代替自己延续此项善举,并且交待说:“每年完纳税粮之羡可贮为买茶之用,今而后吾忧其庶几释焉。”
我们知道为路人建亭施茶也算不上什么丰功传绩,我们知道常住僧人将胡达可的善念传承的时间也必然有限,但胡达可乐善好施的意义远不止为路人解渴救暍,倘能由此而影响世人,正可谓善莫大焉。闵钺在文末对胡达可高度评价说:
“嗟乎!胡君乡党自好之士,能以人之渴为己渴,复为经画久远而不倦不吝也如此,虽在一隅一事,而以推之天下,使人人如胡君,则世界出烈炽而沃清凉,其福岂有量哉!”
闵钺的评价是就其善行义举的影响来说的,这正如当代韦唯《爱的奉献》歌词中所唱的:“假如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充成美好的人间!”古人倡导善行义举,难道今人就不需要倡导善行义举么?
最近有幸读到《华林胡氏族谱》,其卷1收有一篇《胡隐庵公传》,传中有云:
“乡之幽谷,为高、奉二邑之通衢,前后十里无旅店。当盛夏肩摩者暴行烈日中,焦肤灼体,如火焚原。公见而悯之,立亭以息其身,设茶以解其渴。亭之左右,更砌石路各六十余丈。又虑其不可以久也,为置附近腴租四十石付寺僧,作长久烹茶、修理之费。”
传记中对于胡达可“好施乐与、热情助人”的思想基础也作了深刻揭示:“公之爱人利物趋若嗜欲者,未易悉数,大约一以光辅(胡仲尧字)为师。自光辅而后,同姓之慕效者,代有其人,而公尤其最著矣。故人皆为公信之。曰:‘公真今日之光辅也。甘竹之盛,其将继美于华林乎?’”
《胡隐庵公传》与闵钺撰写的《幽谷茶亭碑记》写的同是幽谷院建亭施茶一事,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本文言之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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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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