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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书院路73、75号(碧水天和碧2幢)20幢,第1层1室商铺一处的
拍卖公告(第一次)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26日10时至2022年7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奉新县人民法院阿里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该标的位于奉新县书院路73、75号(碧水天和碧2幢)20幢,第1层1室,【产权证号;赣(2018)奉新县不动产权第000302号】,房屋建筑面积:277.03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商服用地/住宅,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现状拍卖。
网络询价:2427010.33元
起拍价:2427010.33元
保证金:30万元
加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7月25日16点前(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提前一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三十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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