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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与靖安曾因一事打过两次官司,还打到了省里...

转载 周芸2022/08/01 08:45:0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网 169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乌石潭陂的两次诉讼
樊明芳

明成化十二年(1476),从善乡(今干洲镇)堨溪乡绅余鼎汉率领本乡民户一千余人,在靖安县香田乡乌石潭上约一华里处,凭依河底黑色巨石,拦截北潦河南支河水,修筑了一座陂堰,因陂堰位于乌石潭附近,故名乌石潭陂;他们凿开乌石山嘴,将河水引入从善乡湖西村一带,灌溉良田一万余亩。因引水渠叫洋濠渠,故又名洋濠堰。

嘉靖元年(1522)五月至八月,靖安、奉新、安义三县山洪暴发,“漂民庐舍,舟航入城市”,乌石潭陂被大水冲毁,从善乡湖西村一带因缺水而连年歉收。嘉靖四年(1525),从善乡湖西村有位村民名叫周烽,字西畴,为人好施与,重然诺,很想效法先贤捐资重修乌石潭陂,解决湖西村一带的农田灌溉问题。他自筹资金,率领一千多村民,将被洪水冲毁的陂堰全部修复完固,又将引水渠道疏通加固,灌溉面积比原来扩大了,湖西村一带独享其利80余年。

靖安县香田乡吉洛村民为了灌溉位于洋濠渠南边的田地,经从善乡湖西村民同意,就在洋濠渠主渠南面开挖了一条分渠,因南面地势稍高,只有在主渠中设立一根㯊木以抬高水位,才能使渠水南北分流,而且㯊木尺寸的大小是保证两地均水的关键。经双方反复试验,最终确定:“距堰口随路量计七尺,㯊木围圆三尺七寸五分。”㯊木围圆的尺寸保证了奉、靖两县农田均能得到渠水的充分灌溉,是两县古代劳动人民合理利用水资源和均分水利的典型例证,凝聚着两县劳动人民在实践中形成的聪明才智。 

(㯊木均分水示意图) 

(光绪版靖安潜氏族谱标示的分水示意图)

利用㯊木均分水利的作法无疑是科学而合理的,但由于㯊木毕竟是木质的,长年累月浸在水中总会有腐烂的时候,难免导致分水不均的现象出现,一经出现这种现象便极易产生矛盾。康熙三十五年(1696)三月,靖安县香田乡吉洛村潜誉三等人因“旧㯊毁败,换立新㯊”,果然招致奉新从善乡人“凭空架㯊,阻塞堰水,利己害人”的控诉。

官司打到南昌府、江西按察司和江西巡抚部院,各级都作出了判决。据靖安县香田乡吉洛村光绪版《潜氏族谱》收入的《附记洋壕堰》一文载:康熙三十七年(1688),江西按察司李公庭断:“以距堰口随路量计七尺,㯊木围圆三尺七寸五分,倘遇㯊木毁坏,二比公同更换。”江西抚抚部院马批:“既经勘明,于适中之地安置㯊木,以平两邑民情,如详勒石,永享灌溉之利。”然后“缴委经历白公同两县置㯊,然后结案,抄录文卷用印,付本乡生员胡立儒收执。”

这是奉、靖两县村民第一次因靖安吉洛村民擅自更换㯊木,而导致奉新湖西村民的不满,从而发生的诉讼过程和判决,案件经由南昌府经历白公偕同奉、靖两县执行之后,过了50多年,彼此相安无事。

此案告诉我们:早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之前,靖安香田吉洛村民为了灌溉自己南边的田地,在奉新从善湖西村民修筑的主渠上,从南面开挖了一条分渠,因南面地势稍高,只有在主渠与分渠交接处设立一根㯊木以抬高水位,才能使渠水南北分流,可见㯊木尺寸的大小是保证两地均水的关键。按察司李公庭断“㯊木围圆三尺七寸五分”,可见这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公平尺寸,也是50多年来两地相安无事的重要原因。

乾隆十六年(1751),靖安县续修《靖安县志》,靖安县监生潜日寰等认为靖安前志遗漏了洋濠堰(即乌石潭陂)没有载入,申请补入,而奉新县监生余开佶等认为,乌石潭陂系奉新从善乡民所修,靖志历来未载,不允许靖安补入。双方争执不下,以致二次兴讼,又牵涉到㯊木尺寸问题,官司打到南昌府和江西巡抚衙门,各级都作了判决。

据《奉宪批详乌石潭㯊木尺寸碑摹》载:奉新知县李秉鉴陈述说:“经该府批饬奉新、靖安二县勘明,原系㯊木离靖圳口六丈四尺二寸,围圆三尺三寸,身长二丈六尺四寸,上下松桩二十四个,绘图,请照现在丈尺、数目刊载两邑志内。”

南昌府衙门核议:“洋濠一堰,靖田之资其灌溉者颇多,旧志失载,现今正在修志,自应准其补入。惟查旧案所定㯊木三尺七寸,碑摹所载七尺七寸五分,现与量验不符,盖缘部颁尺比旧尺较大。今既有部颁尺,自应遵照部尺为准。若不将改用部尺验量,所以不同,缘由详明,将来靖民或得藉口立㯊之时原系三尺七寸,因入水腐烂,只剩三尺三寸为词复起争端等情。”

江西布政使司衙门批示:“监生余开佶、潜日寰,藉因修志纷纷争控,但据该二县会同看明,现在㯊木围圆三尺三寸,则似应即以现在三尺三寸,以部尺量验之㯊木为额定准绳,饬令该二县画一入志,以垂永久,以杜讼端。”

江西巡抚部院衙门舒批:“一㯊分为二圳,全以㯊木为准如详,即将现在尺寸用部尺量定,饬令各入县志,永杜争端,余俱画一刊载,檄等因批行下县,合遵刻石入志,永遵须至碑者。”

这就是奉、靖二县因乌石潭陂而产生的第二次诉讼过程及最终判决。

(同治版奉新志载《奉宪批详乌石潭㯊木尺寸碑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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