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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有块分银石
千古传闻仁义在
从罗市镇沿罗兰水泥公路往上10公里处,兰田村老屋里、水口庙前上左侧、有块平面约10平米大的略平岩石,它便是曾远近闻名的"分银石"。
相传,在宋、景德年间(1004一1007),兰田村某旺族人家,育有6子,因劳力有剩,留下2儿在家打理田、山,其余4子出外打工。至年底,出外务工者均大部分回家,他们兄弟在异地务工,方向相差很大,相约在兰田水口庙前约30米远、大路边的此石上汇齐同返家中。在石上休息时,四人各自叙述将近一年来的务工概况和收入。由于年纪、能力有差异,小弟赚钱仅是其它兄弟的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另一弟也刚好达半。面对窘境,收获颇丰的老大,将所获银钱倾囊倒至石上,并动员另一兄弟如此照办。合拢重新均分后,四人返回家中。
如此操作,5年之久,赚钱数目仍存差异。有年又到归期,小弟寄信各兄,因在湘境一大户人家打工,被财旺人亏的东家相中,征得家中父母同意,入赘做上门女婿,愧不能按期赴约。
另三人得知后,在大石上仍像过往一样,将银钱均分。精于人力调理的父母,将大家庭打理得有声有色,虽谈不上小康富足,但衣食无忧。
次年正月初四,小弟偕妻前来省亲,拜见祖父祖母、双亲,并探视兄长妯娌侄辈等,为表心意,从怀中取出金、银馈赠各位。
在盛大的迎亲酒宴上,小弟当众高声宣布,5年来的石上所分银钱,他一人全包,加倍悉数退回兄长!然而是四代不分家的大家庭,经济合算在一起,兄等遂转赠父母作为孝资。双亲见盛满金锭银子的托盘、递至眼前,均婉言谢辞不受,湘媳再三跪送不辍,执意要公婆收下!言语之间、甚是感人。
有了钱,国人的惯用做法,毫无例外地在他们身上显示无遗。知天命之年的父母,深知"树大分枝、儿大分家"的古训,大兴土木、为5兄弟分别建房造笫,置田买山。且笃信"富不离书"、"书中自有黄金屋"的道理,倾力送读孙辈,梦想花翎顶戴、永久富贵。
也许是"富不过三代"的诅咒所致,也许是春秋鬼谷先生: "横财伤人"的名句不幸言中。
其溺爱长孙聪颖过人,刻苦攻读,顺利通过解试、省试,入春闱、登科授官,前程似锦,累升至朝廷命官。1022年被荐,转任度支计相(财政部副部长),翌年宋朝府设益州交子务,发行官方交子(中国最早纸币),他被人联名诉至"登闻鼓院"(类今最高检察、法院,或中纪委): 贪赃枉法,勾结奸商,操纵交易,侵吞纸币与金银之间差额巨款等等。经受诉方派人调查核实后,按宋律被打入死牢,定为秋后问斩,所有家产抄没充公,家人发配充军。万幸的是,2年前父母逝世后,5兄弟己分家另过,"一人犯法一人当",其它兄弟并未涉及。
任何事物的产生,并不是孤立的存在,我们要去伪存真,吸其精华,"分银石"上亲兄弟情同手足,大义盈天,这是不争的事实,关于晚辈违法乱纪受制裁,牵累家人不幸,令人遗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另当别论。
岩石在近年不知何故自动断裂成多块,今还在紧紧相依,凝视着过往的行人,它象一个饱经千年风霜的老者。时刻警醒世人: 要重情重义,遵纪守法。爱财如命亲情反目、手足相残之辈,在它面前,是何等的渺小、羞愧......
作者简介
吴庆根,男,生于1957年10月23日。初中文化,1976年5月15日参加工作。先后任罗坊供销社营业员、部门负责人、经理(法人代表),澡溪、宋埠供销社主任(法人代表)。1985年2月2日,奉新县政府调其往深圳西新联合贸易公司工作。1988年获奉新县书法比赛"优秀奖"。次年转为奉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书法协会会员。1990年,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宜春分校"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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