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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全县肉牛集中屠宰和检疫管理的通告

转载 周芸2022/08/09 08:58: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125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行动的通知》(赣农厅办函〔2022〕1号)精神,加强肉牛屠宰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肉牛集中屠宰和检疫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屠宰肉牛。凡在我县境内屠宰肉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指定的肉牛屠宰点(设在奉新县食品公司定点屠宰场)屠宰,进场肉牛必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佩戴耳标。凡场外私自屠宰肉牛者,县农业农村局,乡镇、场、管委会将会同县公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2


在我县范围内经营牛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销售非定点屠宰场(点)生产的牛肉和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加工及销售病害、注水、变质、有毒等不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牛肉和产品,否则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3


饭店、宾馆、集体伙食单位、牛肉产品加工单位应当建立肉品采购登记制度,不得采购非定点屠宰的牛产品。对不按规定采购牛产品的单位,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4


各农贸市场、超市以及牛产品销售商所销售的牛肉和产品必须两证齐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附有检疫合格标志。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肉牛产品上市销售,违者,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


县商务局要督促肉牛定点屠宰企业抓紧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格肉牛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无害化处理、出场等各环节管理。

6


县农业农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肉牛集中屠宰管理,严禁私屠滥宰行为,严格按动物防疫法要求,严把屠宰检疫关,确保肉牛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7


肉牛集中屠宰管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795-4622795;县公安局0795-462286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95-4618183;县商务局13970504325(龚)。

8


各乡镇、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

9


本通告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



奉新县农业农村局  奉新县公安局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奉新县商务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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