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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无证惹的祸,奉新2例

转载 周芸2022/08/09 08:58: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靖在线 14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无证驾驶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可往往总有些人,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也无论交警蜀黍如何再三强调:

无证驾驶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

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宜春交警现曝光一批

近期查处的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希望所有驾驶人以此为戒,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小车深夜冲进地下通道

肇事司机无证驾驶还逃逸




7月12日02时30分,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叉路口处的人行地下通道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车牌为赣C8***L号小型轿车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横停在该处人行地下通道内,车内安全气囊已弹出,且隧道顶部的钢架玻璃严重受损,隧道内满地的碎片,进入隧道处的石墩也被撞坏报警人是一位女士,她告诉事故中队民警,驾驶员是其儿子,因为受伤已离开现场,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当日02时18分,吴某驾驶赣C8***L号小型轿车沿宜春市宜春大道由南往北行驶,行驶至锦绣大道与宜春大道交叉路口处人行地下通道路段时,与道路上的石墩及人行地下通道顶部的钢车玻璃发生碰撞,导致车辆、石道及地下通道的钢架玻璃受损。事故发生后,吴某逃离现场。

据吴某交代,其当日凌晨01时,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赣C8***L号小车从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开车回三阳镇家中,途径该路段时,因没有看清道路,未提前选道,加之车技不熟练,便径直撞上了旁边的石墩并冲进了人行地下通道。其表示当时自己的手和后背均受伤,又没有取得驾驶证,因为害怕遂立即给其母亲打了电话说明情况,随后便离开了现场,其母亲不久后赶到现场并报了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牌无证且二次醉驾




7月12日晚,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上富中队民警在上富镇山背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33分,一辆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执勤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该车无牌照,驾驶人邱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一身酒味,于是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数值为11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邱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鉴定机构检测,邱某某血样乙醇中含量为117mg/100ml。

然而,民警在邱某某(男,1995年出生,赣州市龙南县人)进行违法记录查询时发现,驾驶员邱某某还曾在2019年8月8日因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龙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理过,此次系二次醉驾。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把酒言欢欢过头!

一无证男子喝了夜酒,醉驾出事故





7月31日08时13分,奉新县天工大桥北桥头红绿灯路段,谭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径直追尾撞上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交通事故,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事发后,交警大队出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谭某某未取得驾驶证,且其身上有明显酒味,遂对其进行了血检,经鉴定机构检测,谭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立案侦查。据谭某某供述,其当天与朋友在一起喝酒直到天亮,然后送朋友回家的途中,因酒精上头,未及时踩刹车,导致直接撞上前车。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货车司机有“多年”驾驶经验

交警一查竟是无证驾驶





7月1日,万载交警巡逻二中队在G220国道东田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上午11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由三兴方向驶来的货车速度很快,有超速嫌疑,便将其拦下进行检查提示。驾驶员曾某金是江西九江人,民警示意其出示两证,但曾某金只能提供行驶证,称自己有A2驾驶证,只是没有带在身边。正常情况下,常年在外跑运输的司机都会把两证带在身边,民警意识到这个曾某金可能有问题。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曾某金又称自己的驾驶证几年前因为违章被吊销了。民警立即使用警务通查询相关资料,系统显示没有曾某金任何关于驾驶证的资料也就是说查不到曾某金的驾驶证申领包括所谓的驾驶证被吊销的任何记录更令交警震惊的是,警务通查询到曾某金以前的2条交通违法记录均为无证驾驶机动车,一次是2016年,另一次则是2021年10月份曾某金还交代,几年来自己一直在开货车,驾驶经验和技术都没有问题。民警听了这话也是哭笑不得,没有驾驶证还敢吹牛,随后严厉批评了某,指出其无证驾驶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更何况是开货车跑运输,一旦发生意外,就会倾家荡产的。

最终,交警对曾某金的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依法暂扣车辆。


牌藏后备箱,有证靠想象

七旬老人蛮上路




7月5日16时,丰城交警新城中队民警巡逻至新城区府佑路老干部活动中心路口时发现一辆电动四轮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罗某出示驾驶证时,罗某称自己的驾驶证忘在家中,当民警再次询问罗某某持有的是哪类驾驶证时,罗某某竟称自己是有个临时驾驶证,这让执勤民警大吃一惊,当即通过人脸比对对罗某某进行信息核查,经查罗某某过去曾有个E证,但已被注销,现在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罗某机动车是否登记上牌时,罗某的表现让民警再度惊讶。罗某称自己的车辆已经登记上牌,只是忘记了悬挂,并当即从后备箱拿出了一副新能源号牌。

罗某某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新城中队民警当场扣留了机动车,并欲将罗某某带至新城中队接受处罚。这时,罗某某及同行的老伴称自己车上有蔬菜需要送去菜市场销售,考虑到两位老人都已年过七旬,中队民警贴心的帮助老人将蔬菜运送到了菜市场,让罗某某的老伴先去卖菜。  

 随后,罗某某跟随民警来到中队,在中队罗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请求民警宽大处理。民警对罗某某进行了法律法规教育,酌情对罗某某无证驾驶及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宜春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酒醉驾、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证”开车是基本的交通规范,也是对我们所有人的安全保障,驾车上路,一定要取得符合准驾车型驾驶证。酒驾、醉驾 害人害己,事业再成功,酒驾、醉驾一场空。无论何时、何地,切勿酒后驾驶,以身试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心存侥幸,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做一名合格、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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