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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开车不喝酒
开汽车出去喝酒容易被查
骑摩托车出去不会被查
这样的侥幸心理必须尽早扼杀
这不,又有人“前来应战”
罚!严罚!
往下看
已经有人
为自己犯的错“买单”了
男子深夜醉驾摔伤不省人事,巡逻交警及时救助
2022年8月2日22时12分,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甘坊中队民警巡逻至甘坊至上村龙头背附近路段时,发现一名男子仰头倒在路边不省人事,上前一看,发现其额头和嘴角均有血渍,身上有股浓浓的酒味,在离男子不远处的排水沟里还有辆摔倒的摩托车。民警立即联系了医院,将其送至医院,民警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抽血,经鉴定机构检测,该男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3.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通过警务通查询,民警了解到该男子姓李,系当地青年。该男子经医院检查,只是面部轻微挫伤,本无大碍。
次日,该男子醒来后,民警经过询问得知,当晚其在同学家喝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路上看见了一条蛇,避让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摔倒,幸好遇上了交警,才得到了及时救治。
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依法立案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次酒驾,人被行拘,证被吊销
2022年8月7日晚上,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在城区狮山大道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0时25分,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在离执勤检查点约十五米处欲调头驶离,被执勤民警及时拦下,并对驾驶员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数值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民警对占某某进行违法记录查询时发现,其还曾在2017年9月8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我大队处理过,此次是二次酒驾。另外,其虽然取得了C1驾驶证,但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且摩托车未按规定登记上牌。
最终,占某某被处行政拘留5天,吊销驾驶证,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屡教不改 三次酒驾被查处
2022年7月3日20时59分,靖安县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在南港路交通局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发现涂某某饮酒后驾驶赣C****R号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3mg/100mL。后查询其信息时,发现涂某某分别于2018年12月、2020年1月两次酒后驾车被靖安县交警大队查处过。如今,涂某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又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视法律法规,将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不仅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还形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等待涂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如果你还不清楚酒驾醉驾的违法成本
小警今天再帮你捋一捋
酒精数值多少算酒驾?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酒驾将面临什么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摩托车极易失去平衡
且摩托车保护性较低
驾乘人员生命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拒绝酒驾
来源:奉新大队、靖安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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