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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转载 徐璐2023/03/02 11:37:1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政法 9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月28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奉新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案中,原、被告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同时,双方当事人均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分别向本院递交了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为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情况,公正高效地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奉新法院向该案夫妻双方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明确告知当事人申报要求、申报内容、申报期限以及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下一步

奉新法院将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新便民、惠民、利民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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