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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殡葬服务所城市公益性墓地陡坡加固和绿化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3〕103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殡葬服务所城市公益性墓地陡坡加固和绿化工程立项的申请》(奉民字〔2023〕3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4月12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工程用地证明,同意奉新县殡葬服务所城市公益性墓地陡坡加固和绿化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殡葬服务所城市公益性墓地陡坡加固和绿化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4-360921-04-01-371471
三、项目建设地点:干洲镇岗前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民政局
五、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整理绿化用地面积6350㎡,砌筑渠道379.52m,栽植茶花球、海桐等灌木91株,铺种草皮594㎡,栽植花卉102.06㎡,喷播植草2909.24㎡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6.2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抄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
来源:奉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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