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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278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校飞宇九岭书廊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360202203400015),同意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校飞宇九岭书廊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校飞宇九岭书廊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8-360921-04-01-482815
三、项目建设地点:冯川三小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校
五、项目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有围墙约88m,新建景墙14.7m,墙面喷刷涂料121.63㎡,琉璃瓦屋瓦面11.76㎡,书柜16.69㎡,新建围墙约124m,琉璃瓦屋瓦面98.61㎡,芝麻灰花岗岩66.4m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7万元,资金来源为江西飞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捐赠资金。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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