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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区内中元节祭祀行为的公告

转载 徐璐2023/08/29 09:08:0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48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规范城区内中元节祭祀行为的
公告

为减少城市空气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倡导文明祭祀新风,进一步规范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祭祀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文明祭祀,寄托哀思。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提倡广大群众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二、率先垂范,共树新风。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积极影响和发动身边群众以文明、环保的方式进行祭祀,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严格抵制和劝导。

三、全民参与,严格禁燃。严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广场、街道、小区、公共绿地、河堤以及河道两边焚烧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等。

中元节期间,公安、城管、消防、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将进行全面巡查,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对妨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禁止焚烧祭品范围

东 面:以天工大道为界;

南 面:以校前大道为界(含惠安家园、江南首府南北院小区);

西 面:以华林大道、华林春天小区以西的环城路为界;

北 面:以维多利亚华城、阳光春天、仲尧路为界。


END


来源 | 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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