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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00元!奉新一店销售辣椒不合格!

转载 方璜2023/09/26 08:45:3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43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2023年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本级二季度抽检。经检验我县销售的一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基本情况如下:

202367日监督抽检中奉新县***超市销售的辣椒(抽样单编号:XBJ2336092139503****、检验报告号№.23F060****)经抽样检验,啶虫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啶虫脒,噻虫胺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的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本局调查,态度较好,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涉案货值金额较少,且从事食品经营以来首次违法,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5元;2.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5035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市监食处〔2023381号。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原题: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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