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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人,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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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璜于 2023/10/10 09:21:2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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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老人小孩每年都在交的城乡居民医保,到底能享受哪些待遇呢?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主要分为:普通门诊待遇、住院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门诊“两病”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下面带您详细了解一下:
参保人员在我县范围内门诊统筹定点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普通门诊治疗和县中医院接受门诊中医药治疗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不设起付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均为70%,在定点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报销不设个人年度封顶线,在定点村卫生所年封顶线75元/人;县中医院接受门诊中医药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年度封顶线350元/人。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参保人员赴江西省内宜春市以外统筹地区就医的,执行在市内就医同等报销比例,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至江西省外就医的,按规定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在就医地直接结算,执行宜春市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等相关政策和就医地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除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等人员外,其余类型需先行自付一定比例,其中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10%,非急诊和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人员及未备案人员先行自付比例为20%。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s://ggfw.ybj.jiangxi.gov.cn)、赣服通--医保专区等线上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拨打医保局业务电话(4620633)办理,也可到各医保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备案。
参保人员患有门诊慢特病(目前35种,其中Ⅰ类9种,Ⅱ类26种),在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认定备案登记后,在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该病种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年度起付标准为400元,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自付,超过起付线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进行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按大病保险规定的支付比例报销。Ⅰ类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内按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报销;Ⅱ类门诊特殊慢性病根据病种执行一定的最高限额。
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选择享受“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按照一级及以下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65%,二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00元。
凡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同时就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费是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的标准提取的,参保人员个人无需另外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0-10万元(含10万)过程中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1427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60%;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保险二次补偿起付线为7135元,报销比例为65%。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超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的,由大病保险基金按照大病保险政策支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为25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不封顶。
对认定后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等费用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予以救助:
以上就是我县居民医保的基本待遇,居民医保能给我们提供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居民医保是交一年保一年,大家记得每年都要按时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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