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过期食品、商标侵权……十起典型案例公布!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省市资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过期食品、商标侵权……十起典型案例公布!

转载 方璜2023/10/25 08:31: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大江网 作者: 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进一步净化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江西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案件。现将第二批10个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销售无食品标签菜籽油 瑞昌一榨油坊被罚5000元

  2023年4月,九江市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横港远景榨油坊加工销售无食品标签菜籽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无食品标签的菜籽油、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10日,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横港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食品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瑞昌市横港远景榨油坊内有6瓶加工灌装好的菜籽油待售,上述菜籽油无食品标签、未标注生产日期、食品名称、作坊名称、保质期等内容。经查,上述无食品标签的菜籽油是当事人于2023年1月17日灌装后待售的,未贴食品标签是因为该榨油坊所使用的标签已全部使用完毕了。上述无食品标签的菜籽油违法货值为282元。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润滑油 渝水区一修理厂被罚3万元

  2023年9月6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渝水区简氏汽配修理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润滑油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润滑油、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30日,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渝水区简氏汽配修理厂执法检时,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标称长城牌卓力抗磨液压油、一汽解放原厂备品牌发动机润滑油共19桶,经现场初步鉴定,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实施了扣押的强制措施。经鉴定,上述油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经查,该案货值金额7150元。

  销售过期食品 鹰潭一小卖部被罚5000元

  2023年9月18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鹰潭市信江新区林先生小卖部销售超保质期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过期预包装食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所销售的辣条、面筋等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

  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大余县立马电动车经销部被罚1.09万元

  2023年4月25日,赣州市大余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大余县立马电动车经销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9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2日,赣州市大余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时,现场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摆放待售的三种型号共计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外观与其《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上标示的外观图片不一致,鞍座加长,长度均超过350mm,其中2辆加装了后备箱。经查,当事人采购该批电动自行车时未对整车外观进行比对查验,其外观与产品合格证中标识的外观图不一致均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上述5辆立马牌电动自行车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共计10925元,无违法所得。

  经营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产品 定南县一超市被罚7208元

  2023年8月15日,赣州市定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定南县超点超市销售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的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他人商标权白酒、罚款7208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3日,根据线索,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定南县超点超市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待售的“双沟大曲”白酒,共计53瓶,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注册商标标识的授权使用证明及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经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认定当事人待售的上述白酒均非权利人生产或其许可生产。经查,当事人涉案货值金额共计3600元。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樟树一汤包店被罚3002元

  2023年9月6日,宜春市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樟树市陈某某汤包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没款3002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3日,樟树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当日加工的白馒头、红糖馒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制作上述白馒头、红糖馒头过程中,添加了食品添加剂“蛋白糖”代替白砂糖。截至案发之日,当事人共生产涉案不合格白馒头、红糖馒头各15个,货值金额为15元,违法所得2元。

  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圆竹筷 奉新一公司被3500元

  2023年9月13日,宜春市奉新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奉新良丰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圆竹筷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罚没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1日,奉新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案件线索,反映奉新良丰竹制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次性圆竹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N0-(2023)SH-0267,所检验霉菌显示不符合标准要求。经查,当事人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一次性圆竹筷70000双,成本价0.02元/双,全部销售完毕,后未再生产,以上该批次圆竹筷涉案货值1960元,违法所得650元。且当事人对产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结果无异议,不提出复检。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上饶一公司被罚2万元

  2023年8月22日,上饶市广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上饶卓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标签,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7月17日,广信区市场监管局接投诉,称上饶卓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厂房进行检查,发现投诉情况属实。对当事人涉嫌侵权的商品、标签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尿素排气孔、停油电磁阀、尿素电磁阀等商品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共计经营额为38200元。

  经营过期食品 吉安一公司被罚款6000元

  2023年7月21日,吉安市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彭某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07月10日,遂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彭某某设立在新江乡横石村的食杂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在当事人货架上查获待售的食品有某品牌牌夹心饼干5盒,超过保质期66天; “赣遂”牌多味豆子5包,超过保质期59天。当事人在经营中未建账,非法所得无法计算。

  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抚州市东乡区会平酒坊被罚3000元

  2023年7月26日,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抚州市东乡区会平酒坊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予以销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5月16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监督抽检《检验报告》,反映当事人2017年10月20日生产经营的“六年高粱酒”经抽样检验,甜蜜素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已对该批次“六年高粱酒”剩余12kg进行扣押。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谭红周青平)报道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