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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了!奉新一人在潦河非法捕捞,卖了一万余元...

转载 徐璐2023/12/12 08:48: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6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河水清又清

鱼儿水中游

 这一期“检”说系列大家

说说“捕鱼”这件事

犯罪嫌疑人桓某因在奉新县潦河上游水域使用禁用渔具三层刺网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被奉新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查获。据桓某交代,其因失业导致家庭无收入来源,于是想依靠捕鱼贴补家用。两年的时间内,桓某通过将捕捞上来的鱼出售给饭店的方式获利1万余元。而对于自己这种使用三层刺网捕鱼的行为,桓某认为其并未触犯法律,并认为捕鱼作为一项古老的技术性职业具有合法性。



那么问题来了

桓某认为的这项古老的技术性职业

是否合法呢?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桓某因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所以

合法合规性的捕鱼行为并不违法

但是竭泽而渔的行为不仅违法

还遗患后世


检察官提醒

在为自身求生存的同时,也要始终绷紧法律意识这根弦,莫因一时之利而做出悔恨晚矣之事。同时,也希望多多提升自身内在实力,为美好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原题:“检”说 | 捕鱼这门技术活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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