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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会埠,原是“小太阳”惹得祸,赔了75000元...

转载 徐璐2024/01/11 08:51: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59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会埠镇老娘舅成功化解了一场因火灾引发的房屋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事情经过


“着火了,着火了”!伴随着浓烟,晚11点涂某发现自家一楼燃起火光,于是赶紧叫醒家人往楼下跑,从后门逃离了火灾现场,并拨打了119消防电话前来灭火。

据悉,涂某一家当晚在一楼围桌取暖,小太阳烤火器正放在桌底下,桌旁还围上了挡风棉被。之后回二楼睡觉时却忘记关掉电器,由于火炉温度过高,不慎起火。所幸,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但是家具、电器以及屋内财物大部分被烧毁,内墙也被熏黑,经济损失较大。

此栋房屋并非涂某本人所有,而是向本地居民喻某承租的。房主喻某得知情况后,来到火灾现场查看损毁情况,索赔85000元。承租人涂某表示发生火灾是意外,自己损失惨重,赔偿金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喻某则认为涂某缺乏赔付诚意,争吵愈演愈烈,多次私下协商无果,遂来到镇政府请求调解。

我镇主要领导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张顺华等“老娘舅”调解员和社区书记深入到火灾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前因后果,明晰财产损失状况,并找到镇消防大队进行火灾事故认定。期间双方仍各执己见,互不相让,矛盾进一步升级。

遂组织双方前往镇调解室进行协商,“老娘舅”秉持“以和为贵”的原则,尝试“熄灭”各方的心头之“火”。张顺华先是对涂某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随后清点房屋财产损失明细,从“法、理、情”入手,多管齐下进行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涂某同意清理房屋,并当场赔偿75000元整,双方就此和解。


本案中,调解员在平等自愿原则基础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见,照顾好双方利益诉求,发挥调解职能灵活的特点,巧用人民调解化干戈为玉帛,并给当事人上了一堂安全教育警示课,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来源:奉新政法

原题:事发会埠,一出租屋失火,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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