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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廷典宦者仁心
樊明芳
严廷典(1736-1811),字圣言,号羲亭,严志洪长子,进城乡(今罗市镇)罗坊街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领乡荐。乾隆四十六年(1781)登进士第,覃恩敕授文林郎,系罗坊严氏第3名进士。据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乾隆四十六年辛丑钱棨榜”进士第44页载:
“严廷典,字圣言,号羲亭,进城乡人。父志洪,诸生,早卒。事母以孝闻。受书于大父增贡生盛昕,日记数千言。任甘肃西和县,俗淳朴,尚武少文。廷典捐俸修上鹿书院,暇辄与生徒讲论其中,士风始振。内艰,服阙,知广东高明县,治北滨大泽,多水患。廷典相地形势,修永安亭以障之,民咸倚赖。后谢病归,著有《羲亭文钞》、《羲亭诗钞》、《燕游宦游草》、《邮签集》、《粤游草》、《兀兀编》、《却老编》,藏于家,卒年五十六岁。”
以上为县志所载信息,简明扼要,但有不准确之处。又据2021年《严氏宗谱》卷首·人物志第268页所载署名“赐进士出身、福建道监察御史、钦命巡视南漕加三级、年家眷侄卢浙”所撰《羲亭先生家传》,结合《严氏宗谱》所载严廷典世系相关资料,综述如下:
严廷典祖父严盛昕,是一名增贡生;父亲严志洪,是一名邑庠生,娶上富邑庠生刘正笏长女,生廷典、廷谦、廷章、廷柏、廷诏5子。可见严廷典出生于书香之家,祖父和父亲都是秀才,业儒,严廷典是长孙、长子,自幼“受书于大父增贡生盛昕,日记数千言”,可见他自幼聪颖,能诗善文,受到过良好的家庭教育。家传作者卢浙在文中回忆说:
“余丱角时从塾师游,闻论当世人才,心首以先生为屈,且颂其《糟鱼》诗曰:‘江湖旧梦空云水,刀俎余生在醉乡。’曰是先生十龄时所作也。余于是耳其名,因而询其人与地甚悉,用志之不忘。”
严廷典在十岁时就能写出让作者吟诵不忘的好诗,令卢浙心悦诚服,足见其颖异超乎常儿。乾隆十九年(1754)十月十九日亥时,严廷典刚交19岁时,父亲因病早逝,年仅40岁。家中的顶梁柱倒了,作为长子的他只能挑起家庭的重担,无微不至地侍奉母亲,人们无不赞扬他是一位孝子。
乾隆三十九年(1774)秋,严廷典参加江西省乡试,中试第82名举人,这年他39岁。乾隆四十六年(1781),他参加礼部会试中试,殿试登钱棨榜第3甲第72名进士第,这年他46岁。家传作者卢浙在文中回忆说:
“迨甲午领乡荐,辛丑成进士,乡、会卷出,余从友人处读之,见精理内涵,文采外著,博大昌明,直欲合前之震川,今之灵皋为一手。复得所著《羲亭文钞》及古体、近体诸作,捧读再三,爱不能释。余于是又见其文矣,而私心耿耿,终以不得一见其人为恨。”
卢浙读到他的乡试、会试答卷,赞扬他的文章“精理内涵,文采外著,博大昌明”,可以跟明朝归有光、清朝方苞的文章相媲美。再读到他的诗文集,乃至于“捧读再三,爱不能释”,于是很想见见这位令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的偶像。
乾隆四十六年(1781)后,严廷典在朝为官十余年,但不详所任何职。直到乾隆五十七年壬子(1792)冬,卢浙因为赴京参加礼部主持的举人会试,终于在京见到了他仰慕已久的严廷典。他在家传中说:
“壬子冬,余以应礼部试走京师,而先生亦需次铨部,回忆师言,执弟子礼以谒之,光风霁月,蔼然君子人也。因与质五经疑难及史、汉刊误诸条,则为之剖晰其是非,指陈其得失,上下古今,灿若列眉。余益知先生学有本原,不仅以文章见也,退而心慰者久之。越明年,先生奉命宰水南。”
卢浙在京初见严廷典时,他正在吏部侯补,卢浙以弟子礼见之,二人相见恨晚,十分投缘,并请教了有关“五经”及《史记》《汉书》中诸多疑难问题,他为之“剖晰其是非,指陈其得失,上下古今,灿若列眉”。卢浙得到圆满的答复,对严廷典更加钦佩不已。从“越明年,先生奉命宰水南”可知,严廷典奉命出任甘肃巩昌府西和(古称水南)县知县的时间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该年严廷典58岁,足证县志载其“卒年五十六岁”说法之误。
西和县民风淳朴,尚武少文。严廷典下车伊始,捐俸300两重修了上鹿书院(家传称擢秀书院),招揽本县士子入院读书,延请本县致仕主事任尚蕙出任书院主讲,他自己政务之余就到书院给士子讲课;每月初一、十五日,他还召集本县父老到书院集会,教导他们人生大义,西和县的士习民风很快有了好转。
适逢西和县久旱不雨,为了救灾,严廷典按照当地百姓的建议,请道士设坛祈雨,但没什么效果。求神不如求己,他早晚都忙着到邻县购买粮食,然后再低价卖给受灾的饥民,有数千名受灾的饥民依靠严知县的救济才度过了难关。
乾隆六十年(1795),严廷典出任陕甘乙卯科乡试同考官,为国家选拔人才不遗余力。嘉庆元年(1796)春,严廷典在任上接到母亲病逝的噩耗,他只得告假回籍,办理母亲后事,守孝期满之后,他回吏部候补,很快被朝廷任命为广东省肇庆府高明县(古名清泰)知县。
高明县县城紧挨着西江,往年容易发水灾,曾经给县城居民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严廷典到任后,他认真察看周边地势,加高了西江堤坝,在堤坝上修建一座亭子来防止西江水倒灌入城,县城居民再无水患之虞,严廷典因此给亭子命名为“永安亭”。
高明县是一个近海边县,其地多盗匪,从前凡出任此地知县者,多是采用严刑峻法来治理,但盗匪不见减少,反而更多更严重。严廷典了解到这些情况后,他改变从前的策略,别出心裁,采用宽恕劝导的办法来晓谕家属,劝导他们弃恶从善。有人质疑他的办法,他解释说: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惟推诚相与,诚至而愧生,愧生而盗息矣。”
严廷典用儒家仁义对待百姓,用至诚之心晓谕家属,家属将严知县的做法传达到那些为盗为匪者耳中,有不少因感愧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弃暗投明,痛改前非者,高明县的社会治安竟然有了较大的好转。严廷典治理高明县之所以能取得如此“高明”的效果,因为他深知“官逼民反”和“物极必反”的道理。
高明县有一位姓陈的寡妇,因为死了男人常受人欺负,她赖以养家的几亩薄田也被当地豪强霸占,具状上诉到县衙多年也无结果。严廷典到任后,将原、被告传唤到庭,审讯一次就真相大白,豪强在事实面前仍不认罪,他命衙役将其刑杖至体无完肤,并判决豪强将非法霸占的田地归还陈氏。陈氏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百姓无不赞颂严廷典“神君明断”。
严廷典在高明知县任上到底任了多少年?县志和宗谱均无记载,县志只说他“谢病归”,而卢浙《羲亭先生家传》却有不同的记载:
“后以事忤上官意,告病归,单车就道,囊橐萧然,民之遮道而送者惟有祝张咏之再来而已。”
由此可知,所谓“谢病”显然是托词,真实的原因是因为在处理一件事情时,他的意见与上官的意见相左,他一气之下,告病辞官。由此可见,严廷典为人为官是很有原则的,官可以不做,但对百姓有利的事必须做。他回家时,“单车就道,囊橐萧然”,足见严廷典是一位清官。高明百姓舍不得他走,都“遮道而送”,但“惟有祝张咏之再来而已”,作者把他跟宋代两次治蜀的贤臣张咏相提并论,足见对他的评价之高。作者在文末评价说:
“自汉以来,传循吏者不皆名儒,而一二名儒又或偃仰穷庐,著书立说以自见,而于祉积民人之事未之及焉,若先生可谓兼之矣。”
作者说,为循吏作传的不一定都是名儒,而有些名儒又因偃仰穷庐,只能靠著书立说来表现自己的志趣,但他们却做不到直接造福百姓。严廷典虽然只做了两任知县,但上述二者他都做到了。作者所以这样说,大概是因为严廷典还著有《羲亭文钞》、《羲亭诗钞》、《听雨堂诗抄》、《燕游宦游草》、《邮签集》、《粤游草》、《兀兀编》、《却老编》等著作传世。
据《严氏宗谱》世系简介可知,严廷典生于乾隆元年(1736)十月二十日巳时,娶县市乡(今冯川镇)国学生邓锡秀次女,覃恩敕封孺人,生嘉生、乐生、敬熙、钧元、德新、师柏6子1女。严廷典殁于嘉庆十六年(1811)三月十九日寅时,享年76岁,祀本乡通德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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