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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奉新这些学校、医院、民宿即将迎来改造…

转载 徐璐2024/01/21 08:43:2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5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奉新县冯川一小教学楼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5号



冯川一小:
报来《关于奉新县冯川一小教学楼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改善冯川一小教学条件,同意奉新县冯川一小教学楼改造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冯川一小教学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1-360921-04-01-214306
三、项目建设地点:冯川一小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冯川第一小学校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原有楼梯踏步地砖113.32㎡,铲除墙面原有油漆1859.43㎡,块料楼地面947.54㎡,拆除原有墙裙瓷砖756.51㎡,内墙外墙乳胶漆1717.92㎡,块料墙面993.46㎡,天棚乳胶漆1146.68㎡,原屋面现做琉璃瓦屋面419.9㎡,钢质防盗门65.55㎡,窗帘61.1m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5.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5万元(奉财教发〔2023〕23号)及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关于奉新县澡溪乡九岭山居民宿运营配套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3号



奉新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澡溪乡九岭山居民宿运营配套工程立项的请示》(奉国投文〔2023〕24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2023年12月26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该工程用地证明,同意奉新县澡溪乡九岭山居民宿运营配套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澡溪乡九岭山居民宿运营配套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1-360921-04-01-797063

三、项目建设地点:澡溪乡株梓村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创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农村道路改造提升260m,常规照明灯5套,排水沟320.7m,花岗岩路沿石65.2m,景观露台1个,冬青绿篱围墙273m,道闸机1套,Logo 1个,室外DN63的PE塑料给水管731m,DN110的PE塑料给水管629m,沉砂池1座,蓄水池2座,不锈钢栏杆140.9m,消火栓2套,美的室内空调12台,美的空调室外主机1台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88.91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关于奉新县人民医院上富分院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28号



奉新国有资产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奉新县人民医院上富分院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奉国投文〔2023〕22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南昌大学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初步设计、奉新县道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人民医院上富分院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名称:奉新县人民医院上富分院医养结合型服务中心项目(项目代码2311-360921-04-01-718784)。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奉新县仲尧路以北、状元路以西,由1栋4层康复大楼和1个门卫组成。项目总建筑面积6631.18㎡,其中康养大楼6609.34㎡、门卫室21.84㎡。设置床位126个,其中3人床位区99个、1人床位区9个、2人床位区18个。

配套建设电梯3部,室外地上式消火栓4套,塑料管571.96m,消火栓钢管188.3m,电缆保护管881.76m,雨水检查井27座,污水检查井16座,整体混凝土化粪池2套,砖砌手孔井15个,沥青混凝土路面1961.71㎡,人行道块料铺设840.95㎡,充电桩停车位1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车棚150㎡,围墙351m,围墙钢大门45㎡,基坑支护(含喷射混凝土护坡1014㎡、安全护栏130m等),起挖乔木38株,起挖灌木40株,栽植带土球乔木38株,栽植灌木40株,栽植成片灌木1231.9㎡,草坪1071.2㎡等。

四、主要技术标准:本工程为公共建筑,采用钻孔灌注桩,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耐火等级地上二级、地下一级,结构框架,屋面防水一级,地下室防水二级,工程设计年限50年,绿建二星级标准。

五、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793.32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表。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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