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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致和(1778-1847),字以育,一字节甫,号养吾,一号颐孙,县市乡(今冯川镇)下坊人,系赵毓芝长子,奉新县城北门赵氏的第四名进士,一生只在湖南任知县,在赈灾济民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政绩。著有《养吾诗稿》。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道光十二年壬辰恩科吴钟骏榜”进士第50页载:
“赵致和,字以育,号养吾,县市毓芝子,由举人考取宗学教习,期满引见,以教谕用。会试登第后分发湖南,补授东安县知县,遇荒旱,竭力赈济,民立生祠。署沅江县,值水灾,发储救溺,民咸赖之。充道光乙未恩科湖南同考官,调补耒阳县知县,因母年迈,请假回籍,就馆为食,卒于家。”
读罢上述简介,我们大致能了解赵致和的生平简历和仕湘政绩。近读《奉新赵氏家谱》,在其卷16·传第126页发现了赵致和侄孙赵启闾撰写的一篇《叔祖养吾公家传》,让我们对赵致和的生平简历和仕湘政绩有了更为具体而全面的了解。兹据家传、族谱、县志及相关史料,综述如下:
赵致和系县城北门赵毓芝长子。赵毓芝,字三秀,一字瑞阶,号石华,“世家新吴,为望族,清芬骏烈,世所传颂”,“乾隆丁酉举乡试第三人,累与计偕不第,乙卯大挑二等,授清江教谕一年,丁内艰归,庚午以疾卒。家世清寒,身后益萧瑟,惟以诗书遗三子,公即其冢嗣也。”可知赵致和出身于清寒的教师之家,其父中举后曾出任临江府清江县教谕,但由于时间太短,对改变清寒的家世并无多大裨益。虽如此说,但家学渊源必然对长子赵致和产生过较大影响。
赵致和自幼勤学,为避免外来因素干扰分心,他平素读书一个人坐在一座小楼上面,曾经三年足不出户庭。乾隆四十四年(1779),他刚满19岁就考取秀才。进入县学读书时,他每次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一时才名卓著,县学先生和家中长辈都对他寄以厚望。
但世事往往难以如愿,赵致和此后多次参加全省乡试,都以名落孙山而告终,但他并未因此而气馁,而是屡败屡战。嘉庆二十三年(1818),赵致和中了江西全省乡试解元,真可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这一年赵致和40周岁。第二年,赵致和赴京参加礼部试,满以为解元会试当胜券在握,然世事难料,命运又给他当头一棒。会试失败以后,他只得暂且在京谋了一份右翼宗学(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皇族子弟官学)教习的差事,至少在生活上有了保障。
赵致和教习期满时,吏部将他引见嘉庆皇帝,皇上命以教谕用。道光十二年(1832)春,他54周岁这一年,适逢恩科会试,他会试中式,嘉庆皇帝殿试时,他幸运地登2甲第71名进士第,被皇上赐进士出身,钦点即用知县,分发湖南。可见他一直未放弃读书人的初心,有“不中不休”之决心,十分难能可贵。
道光十二年(1832)夏,赵致和前往湖南上任,初授常德府沅江县知县。下车伊始,适逢长江水涨,沅江县遭受了倒灌洞庭湖的大水灾,洞庭水滨均成泽国,沿湖百姓多罹水患。此时灾民最缺的就是粮食,他于是及时地呈文向上宪请示,获准后立即令开仓放粮,受灾的百姓都受到救助。由于赈济及时,全县都没有出现饿死人的现象。
道光十三年(1833)春,赵致和调任岳州府华容县任知县。华容县在本次洞庭湖涨水时也受了灾,灾后重建工作尚未展开。赵致和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在解决灾民温饱的同时,想方设法让百姓开展生产自救。他于是从外地调拨了足够的谷种,大力鼓励百姓努力耕作,多方种植,解决百姓眼前的生活困难。由于赈济得法,受灾百姓终度难关。
道光十四年(1834)夏,赵致和调永州府东安县任知县,适逢东安县数月不雨,田园多数坼裂,禾苗尽成枯槁。眼见秋收无望,百姓生计堪忧,他先是极力鼓励百姓全力抗旱,再是向上宪请求减免税收,然后是多方调拨粮款以备赈济,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吏胥无法从中渔利,而百姓都得到了实惠,受到救助而得以活下来的人达好几万。为感谢赵知县的救命之恩,他们自发地为他建了生祠,这可是东安百姓对赵知县至高无尚的评价!
道光十五年(1835)赵致和调衡州府耒阳县任知县,其间出任了乙未(1835)恩科湖南乡试同考官,他所选拔的举人后来多成为知名人士,累官至礼部尚书的黄倬就是他所选拔的第二名。这一年适逢朝廷册立皇后覃恩,他被敕授文林郎,祖父、父亲都被封赠如其官职,祖母、母亲、妻子都被封赠为孺人,可谓荣封三代,光宗耀祖。
在耒阳知县任上,刚好有一位臭名昭著的匪徒头目一直没有缉拿归案,湖南省提刑按察使司有一位官员为了尽早结案,私下里跟赵致和商量,要他从监狱里找一名死刑犯来冒充,并且答应如果这事办好了,一定会向上级汇报他的政绩,从而得以从优叙功,晋升职务。赵致和却说:“吾岂以人首级博官阶耶?”因为他坚决不同意这样做,那位官员只好作罢。
道光十七年(1837),赵致和因为考核政绩优异,被主管部门以“卓异”记名,官阶加二级。湖南省那位提刑按察使司官员去职以后,接任的那位提刑按察使深知赵致和贤能,本打算向上级推荐他出任更高的职位,但赵致和却以母亲年迈需要归养为由,请求致仕回家。
赵致和的申请得到批准后,他终于可以回家侍奉母亲。回家之日,行李简单得十分寒酸,真可谓官清如水。到家之后,他还要靠设馆授徒收取的学费来供养母亲。为讨母亲欢心,他60多岁还像个孩子般承欢膝下,母亲跟儿子一起幸福地生活了9年。
道光二十二年(1847)六月二十九日子时,赵致和因病去世,享年70岁。虽已年届古稀,但母亲胡太孺人年近90岁仍健在,未能给母亲养老送终,毕竟还是有不孝之嫌,因此他临终之前十分愧疚地反复嘱咐长子赵竹孙说:“善事祖母!”他只得把孝敬母亲的重任交给了长子,长子谨遵父亲遗言,直到孝敬祖母过世。
赵致和一生的仕宦时间都是在湖南度过的,他在职虽仅5年,但历官沅江、华容、东安、耒阳4县,除耒阳任职2年外,其余各县任职均为1年,且均为救灾得法而调任,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救民于水火之间,足见其堪当重任,具有清廉自守的高贵品格。家传中补充评价说:
“公质直好义,遇事辄慷慨仔肩,无脂韦习气,出身寒峻,通籍后清操如秀才时,故所至皆得民心。”
窃以为这个评价是客观的,为官者能以“得民心”作为起心动愿和为人施政的出发点,这才是为官者的最高境界。至于东安县百姓自发地为其立生祠,这比怎样树碑立传都更有说服力。
赵致和初娶甘家巷甘志逵女甘氏,敕授七品孺人;续娶沙溪廖九逵女廖氏,敕封七品孺人;再娶侧室曾氏,旌表节孝。生竹孙、寿梅、诵梅、赋梅、荣梅5子和1女,这便是解元赵致和的仕湘政绩和不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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