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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或者电子烟里面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这种所谓的“上头”烟类产品,其实是穿上了“伪装衣”的新型毒品。2月29日,奉新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的涉毒案,被告人陈某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案系奉新法院审理的首起依托咪酯涉毒案。
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中旬,陈某某从杨某某处以200元/个的价格购买了126个电子烟烟弹。2023年10月1日至6日,陈某某分4次将6个电子烟烟弹以300元/个的价格出售给兰某,共卖得1800元。2023年10月7日至8日,陈某某又分4次将13个电子烟烟弹以300元/个的价格出售给林某某等人,共卖得3900元。陈某某于2023年10月9日被抓获,且当场被扣押了2个电子烟烟弹。经鉴定,查获的电子烟烟弹中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另查明,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陈某某家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57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陈某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依托咪酯是一种不溶于水的白色粉末状物质,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属于麻醉类处方药品,滥用之后会产生和吸毒相似的感觉,对身心造成严重危害,甚至可能致死。自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类药品目录,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依托咪酯,一律都要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奉新法院提醒大家,滥用依托咪酯危害大,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切勿贪图一时快感,以身试法!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法院
原题:是“药”也是“毒”,奉新法院审理首起依托咪酯贩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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