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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一人曾两次受到“降级”的处罚,一次因儿子在乡试中舞弊...

转载 方璜2024/03/11 08:48:56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1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甘立猷因子受罚
樊明芳

甘立猷(1746-1808),字惟弼,号西园,又号兰舫,行早二,祖籍法城乡(今会埠镇)水口村,出生于县市乡(今冯川镇)下坊甘家巷,系甘汝来之孙、甘禾之四子。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乾隆四十五年庚子恩科汪如洋榜”进士第43页载:

“甘立猷,字惟弼,号西园,和四子,由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充武英殿三通馆纂修官。戊申典试河南,庚戌分校礼闱,所拔多知名士,石殿撰韫玉其一也。先是,立猷之祖庄恪公汝来分校,癸卯会试得于振,是年殿试第一人以为奇。转御史,迁兵科给事中,转户科掌印给事中,巡视东南两城,纠劾皆当,军民安辑。因事左迁刑部员外郎,旋领东仓监督,以疾卒于官。其奏议尤著者,请严行保甲,实核兵额,并请在配窃匪赦后复犯到配者,不准赦回以绝盗源,皆深虑远计之言。向例会试复试两文一诗,多以字句疵累罚停数科者。立猷请改用一文一诗,字句微疵无关弊窦者,酌请免议,至今士子赖之。工诗文,至老著述不倦,有专集行于世。”

(同治版《奉新县志》书影)

甘立猷出身于官宦世家,祖父甘汝来累官至吏部尚书兼领兵部,父亲甘禾累官至兵部车驾司主事,不过他并未受到祖父和父亲的荫庇,而是靠着自己加倍的努力才走上了仕途。现根据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所载简介和光绪丙子版《奉新甘氏家谱》卷62第1070页所载世系简介,综述如下:

甘立猷系县学优增生,乾隆三十六年(1771),参加江西省乡试,中式辛卯科举人。乾隆四十五年(1780),参加礼部庚子恩科会试中式,殿试登庚子恩科汪如洋榜第2甲第9名进士第,被乾隆皇帝钦点翰林院庶吉士,进入翰林院庶常馆实习,当年恭遇覃恩,被敕授文林郎。

乾隆四十六年(1781),庶常馆散馆之后,甘立猷被朝廷授职编修,充武英殿三通馆纂修官和四库馆分校官。三年之后,乾隆四十九年(1784)九月十八日,因《四库全书》总校时发现书稿中仍有不少错误,按规定要追究负责分校者的责任,甘立猷等13人于是都受到了乾隆皇帝“罚俸三个月”的处分。据《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载:

“乾隆四十九年九月十八日,吏部……又奏办理四库全书错误记过之总校、分校各员分别议处一疏,奉谕旨:潘庭筠、王天禄、李镕、许兆椿、季学锦、陈昌齐、钱樾、于鼎、罗国俊、祁韵士、施培应、程昌期、甘立猷俱着罚俸三个月。”

这是甘立猷因工作疏漏而受到的第一次处分,所幸并未影响到以后的升迁。乾隆五十三年(1788),甘立猷被钦点出任河南戊申科乡试正考官。乾隆五十五年(1790),甘立猷充庚戌科会试同考官,他所推荐的人才后来多成为著名的人物,状元石蕴玉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人们于是想到他祖父甘汝来,雍正元年(1723)九月,甘汝来首次充癸卯恩科会试同考官,他推荐的于振殿试时高中状元,人们都赞扬祖孙俩均具识人之慧眼。当年恭遇覃恩,甘立猷被敕授儒林郎。

乾隆五十九年(1794),甘立猷被皇上特授河南道监察御史。乾隆六十年(1795),甘立猷又被钦命署理吏科掌印给事中(正五品),同年又被钦点乙卯科会试内监试官和顺天府武闱乡试监试官。

嘉庆元年(1796),嘉庆帝登基,恭遇覃恩,甘立猷被诰授奉政大夫(正五品)。同年钦点丙辰科会试内监试官。会试结束后,甘立猷又被钦命出任南城都察院巡城御史。嘉庆二年(1797),甘立猷被特授兵科给事中。嘉庆三年(1798),甘立猷被钦点戊午科顺天府乡试内监试官。乡试结束后,他又被钦命出任东城都察院巡城御史。县志载其任两城巡城御史期间,“纠劾皆当,军民安辑”。

嘉庆四年(1799),恭遇覃恩,甘立猷被诰授朝议大夫(从四品)。嘉庆五年(1800),甘立猷被特授户科掌印给事中,并兼任东城和北城都察院巡城御史。同年八月,县志说甘立猷“因事左迁”,到底所因何事?此事在《清仁宗实录》卷73和王先谦《东华续录•嘉庆朝》卷10中都有记载:

“嘉庆五年八月戊辰,谕内阁:吏部议处给事中甘立猷降一级调用一折,前据搜检王大臣奏,头场搜出怀挟之监生甘绍烈,照例办理。朕于召见臣工时,即询知系给事中甘立猷之子,而甘立猷系原任尚书甘汝来之孙。伊子甘绍烈既有搜出怀挟之事……甘立猷既不能约束于先,又思隐饰于后,实属非是,因降旨将该员交部严加议处。……兹据吏部将甘立猷照例议以降一级,其不行具奏之处系属私罪,所降一级不准抵销,实属咎所应得。……至伊子甘绍烈,年甫十五六岁,系初次观场,未识例禁,究因伊父失于管教所致,且系甘汝来曾孙,甘汝来从前在知县任内颇为风厉,历任居官亦甚持正,身后饰终之典蒙皇考恩施优渥。而甘绍烈只系年幼无知,且已经革去监生,枷责科罪,已足示儆。甘绍烈着加恩仍准原名应试,以示朕眷念旧臣,准情宥过至意。”

(《清仁宗实录》书影)

因儿子甘绍烈参加顺天府乡试“怀挟”(即夹带)之过,甘绍烈受到嘉庆皇帝“降一级调用”的处罚。我国自古就有“子不教,父之过”的说法,儿子在乡试中舞弊,父亲受到降级处罚,此事对甘立猷来说也是有口难言、欲哭无泪,所幸嘉庆帝仍念及甘绍烈乃是父皇倚重的贤臣甘汝来之曾孙,且“年甫十五六岁”,少不更事,姑且“仍准原名应试”。

甘绍烈在父亲的苛责之下痛改前非,发愤苦读,终于嘉庆十八年(1813)中举人,历署河南鲁山、郑州、沈邱、商邱、鹿邑、洛阳、祥符、汝阳等州县,且累赠奉直大夫(从五品)、奉政大夫(正五品)、朝议大夫(从四品)、中宪大夫(正四品)。嘉庆帝当年的一念之仁竟然保全了一位为清王朝尽职尽责的忠臣,着实令人感叹。

嘉庆六年(1801),甘立猷第二次受到“降一级调用”的处罚之后,被选授刑部福建司员外郎,当年曾请假回家祭扫祖墓。嘉庆八年(1803)回京候补,选授刑部贵州司员外郎。嘉庆十年(1805),特放通州中仓(县志作东仓)监督,是年甘立猷已60岁。嘉庆十三年(1808),甘立猷“以疾卒于官”。查族谱可知,他生于生于乾隆十一年(1746)八月三十日戌时,殁于嘉庆十三年(1808)闰五月初七日未时,享年63岁。

甘立猷一生在朝为官28年,由于职务变更频繁,每任时间都不长,故任内并无显赫政绩,其政绩主要表现在向朝廷上书的两份奏章上。据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本传载:

“其奏议尤著者,请严行保甲,实核兵额,并请在配窃匪赦后复犯到配者,不准赦回以绝盗源,皆深虑远计之言。向例会试复试两文一诗,多以字句疵累罚停数科者。立猷请改用一文一诗,字句微疵无关弊窦者,酌请免议,至今士子赖之。”

甘立猷工诗文,至老著述不倦。清代法式善《梧门诗话》卷5载:“甘西园编修立猷,奉新人,余庚子进士同年也。朴直有古风,诗亦如之。”法式善赞甘立猷为人朴素耿直,有古人之风骨,其为诗亦如其为人。著有《西园制艺》、《鸣盛文钞》、《易说》、《馆课诗赋存稿》、《养云楼诗钞》、《古文稿》、《西园自订年谱》等行世。

甘立猷娶冶城彭朝元三女,敕赠孺人、安人、宜人、恭人,生子本埱;续娶新建夏学俨次女,敕封孺人、安人、宜人、恭人,生本墫(即绍烈)、本坤2子2女;纳侧室高氏,生子本基(夭);纳侧室蔡氏、宋氏,未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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