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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7日13时10分,在奉新县冯川镇仲侥路与教育园路交叉口路段,张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左转弯时,与周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周某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在本起事故中,张某某左转弯时未避让直行的二轮电动车,而周某某驾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遮挡了部分视线,导致事故发生,且周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致其头部受伤较重,全身多外软组织损伤。
小小头盔,大大保障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事故发生时, 头部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伤情,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头盔对于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可能一个头盔,就能将你从意外擦肩而过。
01、量与调
02、水平佩戴
03、调紧
04、调整高度
05、调整长度
蜀黍的每一次提醒
都是希望您能时刻保持警惕
把安全放在首位
内容来源:宜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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