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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110吗?我家飞进来一只猫头鹰,能否尽快派人来处理吗?”近日,奉新县公安局接到冯川镇东门社区一群众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将其保护好,并通知奉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处理。
猫头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猫头鹰进行检查。“这只猫头鹰身上没有明显的伤痕,身体状况也良好,符合野外放生条件,估计是误飞到你家来了。”工作人员说道。
随后,工作人员将猫头鹰带到了会埠镇越王山进行了放生。
在此,民警提醒,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以便专业人员及时妥善救助;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均是违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及时向林业、公安部门举报。(王嘉琦 闵邦俊 邓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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