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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群众出行活动增多,外出踏青、走亲访友、中短途出游出行等将会大大增加。广大驾驶人务必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节日期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执法预告
“五一”小长假期间,宜春公安交警将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酒驾醉驾、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管。
4月30—5月5日,宜春公安交警将全警上路,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定点设卡、巡逻执法、精准查处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加强夜间交通安全管控,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行动地点:全市各大商圈、餐厅、酒吧、夜宵街、KTV等涉酒密集场所周边道路,以及城市主次干道、农村地区、各住宅小区门口等处。
案例一
2024年4月9日20时30分,在奉新县邹家山路段,男子揭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摩托车被城南中队民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揭某某交代,其收工后和工友在饭店喝了点啤酒,觉得是晚上且回家的路很偏僻,应该不会有交警查,不料在回家途中被交警查获。
案例二
2024年4月10日,丰城交警在秀市镇桥背村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当场查处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76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遂立即带甘某某抽血检验,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
案例四
2024年4月27日,宜阳大队在秀江东路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现场查获马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54mg/100ml,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五
2024年4月23日13时27分,宜丰交警大队花桥中队在花桥乡乡镇道路1公里300米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当场查处金某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4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遂立即带金某某抽血检验,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什么酒驾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1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2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4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
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1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2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农村
部分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交管部门不会到农村来查酒驾
而自己又对农村道路熟悉
一般不会有事
因酒驾导致车毁人亡的事故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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