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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岗前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9号
县乡村振兴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干洲镇岗前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奉乡振字〔2024〕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同大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国正联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评审报告和2024年6月12日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证明,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302-360921-04-01-566476。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干洲镇岗前村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提升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干洲镇岗前村及周边。
五、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乡村振兴局。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56.23亩,分为G354国道沿线改造,文旅融合示范村配套建设,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三部分。主要包括建筑立面改造160栋、面积56697.74㎡,新建沥青路面38937.1㎡,排水沟6859.2m,村庄标识牌7座,廊架3个,机动车停车位2345.3㎡(76个)等。
1、G354国道沿线改造工程:国道沿线路缘石改造,沿线村庄标识牌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沿线村庄弱电下地,岗前集镇雨水管改造,奉新大道与应星大道交叉口节点改造,奉新大道城区入口延伸段道路两侧配套设施改造,城郊结合部沿路商业门前场地改造,城郊结合部厂房围墙改造,沿线候车亭改造,岗前村商业街立面改造,应星南大道立面改造。
2、文旅融合示范村配套工程:涂家新村村道改造,入口村牌、农耕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房屋修缮、沿路改造等)。
3、产业园配套设施工程:产业园标识标牌,停车场,路灯,内部道路,内部排水沟等。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240.5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九、招投标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4年6月21日
关于奉新县九仙老街和耕香公园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形式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8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九仙老街和耕香公园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形式批复的请示》(奉文广新旅字〔202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奉新县九仙老街和耕香公园改造提升工程设计费约389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以及《关于印发奉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府发〔2022〕11号),同意该工程设计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特此批复
关于奉新县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形式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7号
县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奉新县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形式批复的请示》(奉农字〔2024〕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奉新县四融一共和美乡村建设工程设计费约279.3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以及《关于印发奉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府发〔2022〕11号),同意该工程设计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取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特此批复
关于江西奉新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征地沿口居民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6号
关于下达奉新县示范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综合验收意见的通知
奉发改发〔2024〕153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示范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验收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23年6月12日以奉发改发〔2023〕207号文件立项,立项金额394万元,财政评审造价353.18万元,施工合同金额335.52万元,送审结算价367.33万元,工程量增加31.81万元(具体以财政审核为准),施工单位为江西赞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建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我委于2024年6月4日组织县财政局、住建局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现场察看、听取工程建设情况介绍及档案查询,经验收组成员研究认为,项目建设符合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特此通知
关于奉新县仰山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50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仰山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仰府字〔2024〕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因项目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原奉发改发〔2023〕486号批文作废。根据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湖南百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出具的初步设计评审报告、2023年3月15日奉府办抄字〔2023〕174号及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406-360921-04-01-641940。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仰山乡村文化旅游产业配套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
四、项目建设地点:仰山乡仰山村、大源村。
五、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仰山乡人民政府。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34293.6㎡,总建筑面积137.94㎡。
1、新建公厕2座,建筑面积137.94㎡;
2、新建长1.2km的木栈道;
3、新建一座长26m、宽4.5m的桥梁;
4、对仰山至白果树和白果树至辛家组道路改建,按乡村道路四级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宽度6.5m、路面面积17179.4㎡,水泥混凝土道路宽度4m、路面面积7280.3㎡。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16.14万元,具体分项概算详见附件。
九、招投标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招标范围为全部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关于奉新县石溪管委会石溪村街口组砌河坎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47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石溪管委会石溪村街口组砌河坎工程立项的请示》(石管字〔2024〕1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提升奉新石溪河道防洪能力,同意奉新县石溪管委会石溪村街口组砌河坎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石溪管委会石溪村街口组砌河坎工程
二、项目代码:2406-360921-04-01-830844
三、项目建设地点:石溪管委会石溪村街口组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石溪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长155m,高2.4m,上宽0.95m、下宽2.5m的河坎。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75万元,资金来源为奉新县2024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39万元(奉水发〔2024〕6号)及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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