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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一人在福建为官,替民受过被停职,死后竟无钱下葬...

转载 方璜2024/06/30 08:25:4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9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甘常俊为民受过
樊明芳

甘常俊(1830-1890),字用章,号甸方,甘春谷之孙、甘半窗之子,祖籍法城乡(今属会埠镇)水口,道光十年(1830)二月二十九日卯时出生于县市乡(今冯川镇)下坊甘家巷。同治版《奉新县志》卷8·人物“同治十年辛未梁耀枢榜”进士第52页载:

“甘常俊,字用章,号甸方,法城乡人。大挑二等,会试登第,瑰官吏部稽勋兼文选司主事。”

(同治版《奉新县志》书影)

同治版县志刊印于同治十年(1871),甘常俊于该年登进士第,列县志卷8人物·进士最后一名,足见其十分幸运,因为此后至民国年间再未修志,登第者亦未见有官方史籍记载。虽然如此,然县志所载仅限于当时已知的姓名、字号、乡籍、官职等信息,显然是不完善的。

笔者心有未甘,于是找到了民国甲寅(1914)版《奉新甘氏增修家谱》,亦未见有人物传记,但在卷9墓志铭第29页却找到一篇邓镜蓉撰写的《清诰授奉政大夫、覃恩晋阶朝议大夫、同知衔福建永安县知县、调补福安、署理候官县事甘公墓志铭》,从标题一大串的官职名称就能看出:此人的仕途经历并不简单,再仔细一看,原来这位“甘公”就是甘常俊,我喜出望外,于是便有了下文。

(《奉新甘氏增修家谱》书影)

先看作者署名:“赐进士出身、诰授荣禄大夫、花翎二品衔、江西通省督粮道、兼巡南抚建地方加四级、随带加五级、前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年愚弟邓镜蓉顿首拜撰。”查邓镜蓉可知,他是同治十年(1871)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江西按察使司等职,晚年曾任广雅书院山长,是粤中著名金石学家,系甘常俊殿试同年。可见作者身份、与墓主关系均非同一般。再看正文开篇点题:

“吏治自古所重,亦自古所难。乃世有其人,又不获久居其位以大展其才,遂令赍志以殁,怆然动行路之咨嗟,若奉新甘公甸方者,其可慨也已!”

文章由甘常俊“赍志以殁”,未能“久居其位以大展其才”开篇,令人“怆然动行路之咨嗟”,由人及己,感叹世路难行,人生苦短。这是墓志铭开篇的常用方式,然后再追述墓主的生平事迹。作者先回忆墓主少年时力学敦行和成年后参加科举考试的情形:

“公幼而岐嶷,力学敦行,事父母以孝闻。弱冠补弟子员,文名藉甚。中同治壬戌恩科举人,辛未成进士。”

由此可知,甘常俊于道光三十年(1850)中秀才,同治元年(1862)乡试中举人,大挑二等。同治十年(1871)会试,登梁耀枢榜进士第,列2甲第110名。由秀才到举人,间隔12年;由举人到进士,间隔9年;他登进士第时已经41岁,其中落第也不知经历了多少次,走科举之路,其中坎坷不言而喻,这便是无数士子的人生之路。

皇天不负苦心人,甘常俊登第后,他被皇上任命为吏部稽勋司兼文选司主事,是吏部的一名中层干部。他特别注重“振拔人才”,其间曾经担任顺天府乡试受卷官,以往凡是有一点点笔误犯规者都会被打掉,甘常俊深知士子寒窗苦读之苦,发现有这些小毛病的,他都“曲全之”,正是因为他的包容,很多优秀的士子都得以脱颖而出。

他在吏部任职期间,勤勉供职,朝夕不辍,本当提拔重用,然因资历尚浅,人微言轻,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也得不到采纳,想到在吏部也实现不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于是他按惯例向朝廷提出了外任知县的请求,得到了皇上的允准,他被选授福建省延平府永安县知县。

永安县一向以“俗悍难治”而出名,甘常俊到任以后,他捐俸禄修葺学校,让士子有接受良好教育的场所,缘人心向化,民风大为好转。他坚持廉洁从政,多方减轻百姓负担,受到全县百姓爱戴。他对待百姓靠的不是刑法的威严,而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一位长者控告儿媳忤逆不孝,他对儿媳并未用刑,只是耐心反复地进行训诫,儿媳最终感泣,表示定会改过自新,孝敬公婆。此即“公为治不尚刑威”“宽以济猛”之一例。三年任职期满,甘常俊考绩优等,因此受到皇上嘉奖。

甘常俊因在永安知县任上政绩优秀,被调补福宁府福安县知县。不久又调福州府侯官县知县。侯官县为福建省会所在地,是事务最为繁重的县。甘常俊下车伊始,适值童生岁试,他秉公校阅,绝不徇私舞弊,士子们一致称颂,无不服其公正平允。

甘常俊在关心侯官县民生疾苦方面,就像在永安知县任上一样,但工作量比永安县要翻倍,因此特别辛劳。到任快满一年时,就达到了“政平讼理”的效果。甘常俊“为民除害又未尝稍为姑息”。他在侯官任上时,访获了一名专门靠帮助别人打官司而发财的讼棍,他吃了原告吃被告,谁给的钱多则帮谁,完全罔顾事实,颠倒黑白。甘常俊依法对他严惩不贷,此即“猛以济宽”之一例。

正当侯官县各项治理都走上了正轨时,于是他提出了要整顿侯官县商界钱法乱象的改革措施。有一名奸商获悉后,因畏罪而立即席卷潜逃。有些无业游民见业主外逃,便乘机将其财物占为己有。负责治安的典史立即命捕快缉拿了十几人到案,福建提刑按察使和相关官员一致主张要依法严惩。甘常俊提审之后,发现十几人没有一人是主犯,且都是听说后跟风前往的贫苦百姓,因此打算从轻发落,但上级官员坚决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甘常俊最终因未听从上级官员的意见而被停职,有人为他鸣不平,他却说:“吾不忍杀人以利己,为民受过,固所愿也,何辨为?”

甘常俊在侯官赋闲三年,貌似较前悠闲自在,但内心实则痛苦不堪。正在此时,次子学濂由奉新前往福建探望父亲,不料却因意外死在一个叫沪上的地方。甘常俊既抱丧子之痛,又触发积劳旧病,身体渐渐不支。光绪十六年(1890)三月初十日酉时,甘常俊病逝于侯官,享年61岁。

甘常俊病逝之后,身后萧然,他妻子竟然拿不出钱来办丧事。门下弟子听说后,聚在一起商量说:“我辈受公培植恩,当思所以报之,毋令人谓廉吏不可为也。”大家纷纷凑些银两,才把恩师的遗体运回奉新归葬。

作者在墓志铭中最后补充并评价说:“呜呼!观于士之所以报公而公之施于士者,可知矣!公为治不尚刑威,而为民除害又未尝稍为姑息……猛以济宽,所谓古之遗爱者非耶?……去任之日,两邑士民或歌颂以志弗谖,或愤惋以鸣不平者又甚众,以不胜书,姑略不著。” 邓镜蓉撰写的铭文云:

“如公设施,竟止于斯。谁实为之?㧕亦数奇。毋曰民蚩,有口皆碑。片石永垂,来许昭兹。”

甘常俊娶邓氏,封恭人,生怡道(早夭)、学濂(先公数月卒)、学盘3子3女,卒时已有2孙3孙女绕于膝下。此即甘常俊的悲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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