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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驾驶证考试不断变革,考生不断吐槽“驾考难,难于上青天”,有人就想另辟捷径,妄想不考试花点钱就能尽快拿到驾驶证,然而正是这种走“捷径”的想法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近日,奉新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于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10月初,被告人于某某告诉谢某某可以帮其不参加考试直接购买C1驾驶证。之后,于某某便以办理驾驶证为由,让谢某某现金支付、微信转账7500元。一段时间后,谢某某询问驾驶证办理进展,于某某谎称已办妥,并以尚在出证为由拖延。期间,在谢某某的催促下,于某某承认了欺骗谢某某的事实。案发后,被告人及家属将7500元全部退还给谢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属数额较大。于某某具有坦白、积极退赔、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宣称有特殊渠道、有“门路”可免考领取驾驶证的,属于违法行为,甚至涉嫌诈骗犯罪。奉新法院在此告诫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证是司机的通行证,同时也是行人的安全保险责任书,是对自己、家人、他人的安全保障,切莫轻信他人“有门路”,交钱可以“代办”等非正当获取驾驶证的方式,让骗子有机可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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