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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奉新县农牧渔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180号
报来《关于2024年奉新县农牧渔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奉农牧字〔202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全县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2024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奉新农发〔2024〕1号)文,同意你场2个新农村建设点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奉新县农牧渔新农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7-360921-04-01-333989
三、项目建设地点:农牧渔园艺一分场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农牧渔良种场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路面硬化2132㎡,排水沟400m,涵管131m,2m3的成品玻璃钢化粪池8个,直径0.6~0.8m集水井8个,T型槽163m,青砖景墙79.3m,成品木凉亭一个,篮球场301.6㎡,健身器材一套四个,宣传牌一套,休闲座椅6张,村入口标识及底座,不锈钢竹子围栏565m,太阳能路灯16盏,砖砌鸡舍一处,墙绘386㎡,栽植草皮210㎡。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9.97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和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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