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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名!奉新最新选任公告!

转载 方璜2024/07/16 08:38:5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9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奉新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奉新县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62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50名;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2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1.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2.公民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奉新县司法局会同奉新县人民法院、奉新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符合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直接向奉新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二)资格审查和任命
1.资格审查:由奉新县司法局会同奉新县人民法院、奉新县公安局进行。
2.社会公示: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奉新县司法局会同奉新县人民法院、奉新县公安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3.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奉新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奉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三)公告、宣誓
入选的人民陪审员经奉新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后向社会予以公告,并举行就职宣誓。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15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奉新县应星北大道331号县司法局三楼基层股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或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稿,可到奉新县司法局基层股办公室领取,也可自行扫描底部二维码下载并双面打印;(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村委会)意见、推荐单位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以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用A4纸打印。)
2.本人身份证(流动人口需提供居住情况证明)、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半身、蓝底照片3张和电子照。
报名表格电子稿及电子照发至邮箱332083690@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菁菁   
联系电话:15207050766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奉新县司法局、奉新县人民法院、奉新县公安局解释。
特此公告。


附:扫码可下载《奉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奉新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奉新县人民法院

奉新县公安局

奉新县司法局

2024年7月10日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法院
原题:奉新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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