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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网民胡某某编造传播“有两个人死在丰城市曲江某个比较火的宾馆里”网络谣言案
今年2月,胡某某与一宾馆老板因邻里纠纷发生过口角,其为泄私愤,编造传播“有两个人死在丰城市曲江某个比较火的宾馆里,他们化作厉鬼都不会放过店主,他们的宾馆无人敢住”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胡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其虚假言论信息。
万载网民辛某某编造“万载机场已完工,在试飞中”虚假不实信息网络谣言案
今年3月,辛某某为博取网民关注,在网络上截取并下载了某段机场视频,配上相关文案内容,制作了“万载机场已完工,在试飞中”虚假视频,发布在其某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上,引发网民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辛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其虚假言论、视频信息。
奉新网民邓某在微信群发布未经证实的、虚假的信息网络谣言案
今年4月,邓某为博取谈资,擅自将未经核实的涉及“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相关虚假信息发布至其朋友圈,造成负面社会影响。邓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其虚假言论信息。
上高网民沈某编造传播“上高又两个跳河哟”网络谣言案
今年5月,沈某为博取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上发布了一段有关救援人员打捞的视频,但配以不当言论“又两个跳河哟”合并发到网上,虚构事实,谎报警情,恶意编造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沈某已被公安机关教育行政处罚,并删除其虚假言论、视频信息。
万载网民骆某某编造传播“万载某花炮厂”网络谣言案
今年7月,骆某某为吸粉引流,在某短视频平台个人账号上发布一条视频:“不得了了,花炮厂爆炸了”,并在评论区补充说明视频为万载某花炮厂发生“爆炸”的画面。经核实该内容为虚假信息,骆某某在网络上肆意剪辑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骆某某已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其虚假言论、视频信息。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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