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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为提高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县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范围
县城中心城区、高新园区、黄溪新区已安装防空警报器的区域统一实施同步试鸣。
二、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10时整开始,至10时15分结束。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试鸣分预先报警、突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鸣一长音,连续3分钟。
此次试鸣属于正常的防空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并保持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勿忘国耻,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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