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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批复!事关奉新医院建设和公安局项目…

转载 方璜2024/10/25 09:00:2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11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298号



奉新县卫健委:

报来《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申请》(奉卫文〔2024〕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北京华茂中天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江西爱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评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项目的总体设计。

二、项目代码:2304-360921-04-01-206055

三、项目名称:奉新县中医院城北分院建设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罗市镇集镇

五、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项目建设周期:2024年12月-2026年6月

七、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3173.34㎡,总建筑面积3169.95㎡。其中:3层门诊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997.33㎡;1层辅助用房1栋,建筑面积172.62㎡;土方工程2292.67m3,围墙154m及室外绿化亮化工程等。

八、经核定,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062.34万元,其中工程费1736.51万元、其他建设费用227.62万元(其中监理费47.78万元、造价费11.29万元、设计费48万元、勘察费13.89万元)、预备费98.2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债。

   九、招投标和采购事项:该项目综合施工在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造价、监理在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交易。你单位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请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要求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控制投资。     

2024年10月23日



关于奉新县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296号



奉新县公安局

报来《奉新县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的立项请示》(奉公文〔2024〕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有效防范公安监所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同意奉新县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2410-360921-04-01-369233

三、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看守所院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公安局

五、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包括房屋维修改造工程和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其中:房屋维修改造工程:破除及修复混凝土地面187.58㎡,新建独立基础62个;安装钢柱62个,钢梁345.88m;切除二层墙体埋柱62根;砖砌挡墙裂缝处理61处;地面零星修补260.2㎡;二层走道改造488.93㎡;铁门改造21扇;护栏外立面改造588㎡;原有外墙面改造2100.21㎡;原有内墙面改造5786.9㎡;原有天棚面改造1088.92㎡;围墙改造3003.55㎡;新增HDPE双壁波纹管DN300 150m;单篦雨水口12座;屋面1.5厚高分子自粘卷材防水改造20.76㎡;原有防逃支架人工拆除1项;屋面变形缝改造42m;增加不锈钢置物架33m;原有房间不锈钢栅栏拆除36m;增加成品木板床20个;拆除铝合金窗50樘;增加铝合金推拉窗50樘;增加排风扇+铝合金防盗窗+墙体开洞300*300 50樘;原有门洞封堵3处;污水沟清淤218m等内容。

低压线路改造工程:MPP160电缆保护管160m;钢制槽式桥架 300*250 200m;一进四出配电箱1台;1进62出配电箱1台;房间配电箱60台;ZR-YJV-4*240+1*120电力电缆80m;ZR-YJV-4*120+1*70电力电缆100m;ZR-YJV-4*70+1*35电力电缆200m;ZR-YJV-4*35+1*16电力电缆100m;ZR-YJV-5*16电力电缆100m;ZR-YJV-2*6电力电缆3000m;ZR-YJV-2*4电力电缆3000m;ZR-YJV-2*2.5电力电缆800m;ZR-YJV-2*1.5电力电缆400m;16A空调插座60个;风扇开关60个;20W节能灯60套;感应灯40套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9.91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八、采购方式:按竞争性磋商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九、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2024年10月23日

内容来源:奉新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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