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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
来历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向其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今年12月2日
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来到华林广场举办主题为
周边幼儿园学生与附近群众踊跃参与
活动现场,宣传展板整齐排列,
在玩乐中传授交规知识。
有效提升了大家的文明交通意识,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期望小朋友们化身
“小小交通安全宣传员”
携手家长与老师们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倡导者、传播者
平安出行,安全归家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骑乘电动车、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员、不安装遮阳伞(挡雨棚),安全文明出行……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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