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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宜春市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的通知》(宜市医保中心〔2024〕51号)、《2024年度宜春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保障服务协议》等文件,奉新县冯川镇预防保健站等13家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各种原因机构合并等情况无法继续为参保人员服务,经研究,拟解除奉新县冯川镇预防保健站等13家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协议,退出医保定点,现予公示。
2024年12月10日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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