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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厅局、市支队统一部署,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
本次重点曝光2024年11月的事故隐患路段、突出违法车辆、中高风险企业、典型事故案例。
奉新县共计46家道路运输企业被评估为中、高风险企业,以上为全部内容。
1.企业名下存在逾期未检验车辆。
2.企业名下存在逾期未报废车辆。
3.企业名下存在3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车辆。
4.企业名下车辆近三个月违法总量过高。
5.企业名下车辆近三个月车均违法量过高。
6.企业名下车辆近三个月存在重点违法。(重点违法指“6+N”,“6”是超速(20%以上)、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逾期未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六类公共违法;“N”指不同类型企业增加相应的违法行为,即客运企业增加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重型货运企业增加货车闯红灯、货车违法载人,危化品运输企业增加危化品运输车辆高速违法停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若企业存在多种营运性质,重点违法行为起数累计)
7.企业名下车辆近三个月发生有责一般事故。
8.企业名下存在逾期未审验驾驶人。
9.企业名下存在逾期未换证驾驶人。
10.企业名下存在驾驶证当前记分9分至11分驾驶人。
11.企业名下存在驾驶证当前记分12分及以上驾驶人。
企业直接列为高风险企业情形:
凡企业名下机动车近三个月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同等责任及以上),或企业名下机动车近三个月累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事故(同等责任及以上)3起及以上,或企业名下危化品运输车辆近三个月因发生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并造成爆炸、气体泄漏、液体泄漏、辐射泄漏、燃烧等严重后果,或危化品运输企业名下存在危化品运输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情况,或企业名下驾驶人近三个月发生酒驾醉驾、毒驾交通违法,直接列为高风险企业。
无
2024年11月17日09时14分许,在宜春奉新县,一辆左转弯掉头的小型轿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此起事故中,二轮电动车驾驶人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在倒地时,头盔起到了保护作用,但电动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
奉新交警提示
曝光只是一种手段
警示才是目的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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