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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个字,罗坊兰田的男子捡回一条命!

转载 陈秋媛2021/11/21 08:5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信息网 250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生死一"字"间

奉新曾发生过民国大冤案

1934年十月的一天,罗坊兰田赵家村早禾崙屋的赵永发像往常一样,背插柴刀去对面"轿林石"的山上砍毛竹。赵永发秀才出身,能文能武。虽然他已不惑之年有几,但在山势陡峭的地方却灵巧自如、手足麻利。

日近正中,他将已砍好的毛竹集中堆放,准备溜竹下山后去吃午饭。劳动了一上午,汗水涔涔的他口渴难耐,便下山至百米远的大路边竹槽处饮泉水解渴,正当他痛快淋漓地蹲下大口喝水时,忽然身后有人拍他肩膀,转头一看原来是个长满胡子的军人,嘴里叼香烟示意向他借火,胡子军人的身后是一支看不到尾的国民党军队迤逦而来。

军队的士兵们扛枪推炮的负重登爬,军队长官乘马坐轿吆喝,军旗猎猎、黄衣飒飒的一远望不到头,好不威风!正当赵永发看得入迷时,突然他堆放的毛竹如脱缰野马般自动倾泻而下,向行进的队伍中拦腰冲去。


这下麻烦大了,不等他回过神来,就有七八个士兵围拢上来用枪对准他,枪栓拉的"哗哗"作响。赵秀才早已吓的魂不附体、两腿筛慷,恍惚间他就被捆成了一个棕子。

这时一个年约三十左右,满脸横肉长官拔枪走近对着他的头:"妈拉个巴子,你是共匪派来的吧!老子一枪毙了你"!说完,便顶火上膛准备开枪,旁边人却劝诫他说不要冲动要"军法从事"。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虽然竹子溜下来伤到了人,但这也不是赵秀才的错,可任凭赵永发百般解释,仍然无济于事。他随即被押送至南昌百花洲陆军监狱听后发落。

熊式辉时任民国江西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他在某次送阅的公文中获悉此事,立即签字"枪毙"。秘书刘*美(奉新上富人)见此,便忙提醒他"政府欲提倡新生活运动,凡事要依法而行"。他只得又改为"军法审判,按通匪条文严加惩办"。

国民党的官僚腐败懒政、臭名远扬。在长达二年多的时间里公文数度延捱,被束之高阁,尘封鼠咬。直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十二月,才开庭审案。

原来那次事件中伤者共有4人,其中一个不治身亡,他生前为国军某部重机枪手,是随部去兰田赵家围剿红军的,哪知一枪未发,竟遇不测"成仁"了。案情简单不难审理,遗憾的是当时被告没请律师辨护,而且国民党政府权大于法,色彩判决己成时尚。按当时蒋介石的《剿共手本》量刑,"勘乱时期、苛法重典",以"恶意致死军人"之条判决赵永发死刑,择日执行。

接到判决书,赵永发面如死灰,瘫坐如泥…而兰田赵家则如水炸了锅,全姓男子聚集在族长家中,面对赵永发哭哭啼啼的全家老小,均哀声叹气一筹莫展,"这该怎么办"?

这时,有一不引人注目的"智叟"慢吞吞地说,"何不去找一下本家赵伍樵先生,他也许有办法改判""一语惊醒梦中人","说的对,马上去找他"!


赵伍樵先生,家住县城北门赵家,清末举人出身,为人谦虚儒雅重情,与兰田赵家同宗共族,有祖坟在此,故互动较多。他听来人详细陈述案由后,学富五车的他顿觉推事(法官)草菅人命,偏信偏听误判。遂建议在判决书中的"溜竹"一词改为"竹溜",并解释说 : "溜竹"是人为竹动,而"竹溜"则是毛竹自动溜下"。


得此建议后,赵家人便进行申诉,遂按照程序转至民庭审案。当时不少司法界人士也认为这是轻罪重判,纷纷奔走呼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等法院开庭之日控辩交锋,颇为激烈!但辩方证据确凿,义正词严的使控方哑口无对,最后京师大理院终审判决如下 : "竹溜伤人,客观所致,系人不可抗拒之态、非赵主观造成……撤销死刑判决"……

死罪免了,活罪难逃!毕竟致人伤亡,赵永发被判刑四年,刑期以判决之日为始。

1939年3月底,南昌被日军攻陷。监狱管理人员仓皇逃命,哪里还顾得上其它,赵永发刑期未满不赦自释。

奉新沦陷后,赵伍樵一家避难躲去罗坊兰田赵家。众人相聚,恍如隔世,不禁唏嘘不己……


吴庆根/文文中


END


主人公赵永发是作者伯外公。

注:以上史料为作者收集,年代久远,难免有不确切之处,敬请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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