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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检监测(县级专项) 2022年江西宜春奉新县校园食品专项抽检计划。经检验我县销售的一个批次食品不合格。基本情况如下:
在2022年6月13日监督抽检中奉新县**中学采购的红辣椒(抽样单编号:XC22360921395030207、检验报告号№. 22F0614074)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明,当事人奉新县**中学采购的啶虫脒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红辣椒的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案发后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立即整改,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48元;罚款10000元;共计罚没款10048元,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奉市监处罚〔2022〕343号。
提醒身边的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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