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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醒:当前全县久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急剧攀升,林区农事、旅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此郑重提醒城乡居民,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失火烧山罚款坐牢。
奉新县人民政府禁火令规定,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4月30日,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未经许可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烧荒烧炭、烧田埂(土坎)、烧草木灰、烧稻草等;吸烟、野炊、烤火、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等;焚香烧纸点烛、燃放烟花爆竹;未经批准的炼山造林、焚烧疫木等生产性用火;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违反规定,擅自用火依法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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