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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公开宣告会
近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荣德一行前往干洲镇对一名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村民于某某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并进行教育,此次宣告会邀请人民监督员、镇村干部、办案民警和村民等参加。
案情简介
2022年2月初,于某某和同学张某某及其丈夫等人在一起喝酒吃宵夜,因于某某敬酒时摸了张某某丈夫的后脑勺,引发双方争吵,于某某用右手向张某某脸部打了一拳,导致张某某左侧鼻骨及额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事后,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且赔偿张某某损失并取得谅解。奉新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日前对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宣告会上,张荣德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和教育词,阐明了不起诉决定的法律规定和理由,指出了于某某的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教育其要珍惜机会,真诚悔过,引以为戒,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
对于自身的鲁莽行为,于某某深表后悔,在感谢检察机关帮助他认清错误,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的同时,表示道:“经过这件事,我今后一定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做主动普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全程参与此次宣告会的人民监督员许建虹表示:“不起诉公开宣告、教育是一种很好且十分有效的普法方式,为检察机关点赞!”。
来源:奉新县人民检察院
原题:“三比三争”勇争先 | 不诉宣告暖人心 公开教育显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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