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大早县城好多人去职工之家排队,原来是有关电动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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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璐于 2023/07/19 09:02:4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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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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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县城好多人去职工之家排队,原来是有关电动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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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在群里看到有网友反映
在开发区职工家就可以办理!
今天一大早朋友圈好友6点半左右就开始去职工之家排队了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和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升我县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宜春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拟于2023年7月25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县社会面开展二轮电动车集中登记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符合国家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技术条件和标准的二轮电动车,简称“国标”电动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等资料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交验车辆,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在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年限内可上道路行驶。二、除“国标”电动车之外的电动车,简称“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含(“超标”电动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该电动车有效合法凭证至指定地点登记备案,对有效合法凭证遗失的,凭本人身份证和有关证明凭证或签订承诺书办理登记备案(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处理)。三、此次登记备案采取城乡同步启动模式,自2023年7月25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县社会面对二轮电动车进行登记备案,各乡镇二轮电动车由辖区交警中队开展登记备案工作。骑行二、三轮电动车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佩戴安全头盔,严禁搭装雨棚遮阳伞和超员超速行驶。四、目前,我县“超标”电动车由于多方面原因,从 2017年起没有挂牌,给管理上带来被动,必须全部登记备案,也是本次登记备案的工作目标。五、自2023年8月3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未悬挂号牌的“超标”二轮电动车和未悬挂号牌的“国标”二轮电动车依法查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二轮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抓紧到指定地点上牌,积极支持和配合集中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奉新县城市创建工作总指挥办公室
奉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