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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发改发〔2023〕267号
报来《关于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360202203400015),同意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8-360921-04-01-913493
三、项目建设地点:冯川三小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奉新县冯川镇第三小学
五、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路面4089㎡,塑胶面层1231.96㎡,人造草坪985.52㎡,新建硅PU面层2719.51㎡,加铺硅PU面层718.2㎡,升旗台1座,成品汉白玉栏杆22.2m,篮球架2个,足球门框2个,兵乒球台4座,Φ300的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53.66m,Φ400的HDPE双壁波纹雨水管111.45m,砌筑井1座,雨水口3座,钢筋混凝土盖板336.47m,铸铁盖板6套,新建挡土墙54m,屋面卷材防水28.03㎡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46.22万元,资金来源为奉新县2023年基础教育专项--化解“大班额”资金220万元(奉财教发〔2023〕14号)及自筹。
八、其他事项:项目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据此尽快办理财审、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建设手续,落实建设条件,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抄 送:县政府办,监察委,财政局,审计局,住建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
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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