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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转载 方璜2023/09/29 08:53: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33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
通 告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森林防火条例》、 《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本通告。

一 、禁火时间:全区森林防火重点期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4月3 0日止 。

二 、禁火区域和内容:2023年9月26日禁火令发布起,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全区森林防火区(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违法违规野外用火:
1.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 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杆;
3.禁止吸烟、野炊和烤火;
4. 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 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三 、处罚规定: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 、联防联治: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森林防火工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发现违规用火或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警。

报警电话:12119、4618119


奉新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奉新县减灾委防范森林火灾专业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国家卫生县、省级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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