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2023年11月,原告江西某铝业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被告江阴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订购废旧铝料。铝料买卖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预付了全款110万元,但被告却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后铝材价格上涨,因被告的延迟交货行为造成原告停工停产数天,故原告起诉至奉新县法院,请求被告返还货款110万元并赔偿损失5万余元。
立案庭收到案件后,认真分析了案情,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民营企业,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决定对该案进行诉前调解。经诉前调解团队多次坚持不懈的电话、微信沟通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明理的调解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放弃损失赔偿,被告一次性将全部货款打到原告账户。次日,原告收到款项后立即递交了撤诉申请,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更是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生动体现。今后,奉新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利用多元解纷渠道,切实履职尽责,全力促进涉企案件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为辖区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内容来源:奉新政法
原题:锦旗背后的“百万货款”......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