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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热情服务,大中午特意跑一趟,实在太麻烦你们了”。办理完公证相关手续,今年已101岁高龄的老太太,紧握公证员的手高兴地说。
6月13日,郭女士来到奉新县公证处咨询继承权公证事宜,经了解,郭某丈夫黄某已去世多年,遗留有登记于黄某名下的房产需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员向郭某解释,依据相关法律,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到场办理公证事项,郭某听后面露难色,原来黄某的母亲已101岁高龄,虽头脑清醒但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相关手续,公证员当即向当事人讲解了公证便民服务措施,打消了当事人的顾虑,并当即决定上门为老人服务。
来到老人家中后,公证人员将继承权公证的权利义务仔细地讲述给她听,确认老人听明白后,公证员问老人对儿子的遗产要不要继承时,老人明确地说:“我这把年纪要钱还有啥用,我不要,都给其他人吧”,公证员又问道:“如果放弃遗产继承,你今后的生活可能会受影响,一定要考虑清楚再决定”。老人肯定地表示,晚辈们很孝顺,她考虑清楚了。公证员在充分倾听了老人的意愿后,经过再三确认,现场依法为其办理了公证手续。
一直以来,奉新县司法局积极回应群众期盼, 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实践活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实施精简办证流程、缩短出证时间、预约办证、上门服务、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服务举措,不断满足群众法治新需求,群众法治获得感更加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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