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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人!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

转载 方璜2024/07/18 09:06:5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袁州区各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面向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中小学教师、医护人员(医护人员限报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岗位)〕,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锦源新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选调后5年内不能调离;
5.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须在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教师、医护人员须满5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我省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体检、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9:00-17:00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①《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张1寸近照;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⑤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25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科,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2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8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末位出现同分的情况,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2024年7月28日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委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查档,严把入口关。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区人社局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五)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携带1张1寸近照)
时间:2024年8月1日15:00-17:00;
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
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确定考察人选
本次选调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20)+80×(50÷100)=77.50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考察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则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须达到进入面试全体考生总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考察
由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如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告知选调考生,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至区人社局。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袁州就业网”“袁州组工微讯”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十一)调动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参加选调的已获聘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其职称在调入的新单位重新参加竞聘。
(三)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四)职位咨询电话:0795-3588535


附件:
1.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24年袁州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注意事项

4.诚信报考承诺书

5.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样稿)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5日







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干部队伍建设,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人。 

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县科级以下(不含科级)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医护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5.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须在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5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1)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5)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
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可以选择招聘岗位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县委组织部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名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名。
(2)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3)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配合使用,一般不单独作为学历、学位证书使用。
(4)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问题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招聘岗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中共党员”岗位要求
报考限“中共党员”的岗位,“中共预备党员”也可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考察时将对入党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5.关于诚信考试及报到的说明

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上高县各类选调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17日9:00-17:00
报名地点:上高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行政大楼735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17:00

地点:上高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县行政大楼735室)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及阅卷工作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县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需要加试的岗位于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下午组织加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备注。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县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均可入面试),2024年7月20日在“上高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职位选调计划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三)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星期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八、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下,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达不到1:2的,全部列为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二)确定人选。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告知选调考生,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至县委组织部干部股。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九、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拟选调人员在“上高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选调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新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选调单位(组织调整或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795-2518606



中共上高县委组织部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1.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职位表

2.2024年上高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党组织关系证明

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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