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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带了”
“太热了”
“头盔不好看”
“压发型”
……
纵使百般叮咛
还是有群众不把“头等大事”放在心上
……
“警察叔叔,我们保证以后一定戴好头盔再骑车!”
17岁的小张和同学小李
在马路上骑乘电动车时
因为未佩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了下来
交警按照“五个一律”宣教法
让两人现场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片
并参加了10分钟的志愿劝导活动
“体验过才知道不容易!”
“谢谢交警叔叔,这堂课很难忘。”
在现场交警的一番耐心教育下
两人深刻意识到
佩戴头盔是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上路时
能够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张同学和李同学将学习内容转发朋友圈
并联系各自的家长送来头盔
佩戴好头盔后与交警道别
近日,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了切实提高头盔佩戴率,创新实行“五个一律”宣教法,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大家养成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正确佩戴头盔的安全习惯。
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一律将其拦下,原地滞留车辆。
通过微信扫码或搜索关注“畅行奉新”公众号,点击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戴与不戴》,通过观看了解近期奉新县的6个涉及摩托车、电动车戴与不戴头盔的典型案例,明确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戴上红袖套,协助交警进行10分钟交通安全志愿劝导。
将交通安全警示片转发至本人朋友圈,由执勤交警确认。
有头盔的按规定正确佩戴好头盔后放行,无头盔的联系亲友送来头盔并佩戴好后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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