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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有关事项的通告

转载 方璜2024/08/11 08:52:1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发布 1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社区幸福食堂老年人就餐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老年朋友们: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吃饭难”问题,大力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县民政局今年已开办两家社区幸福食堂,为全县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府补贴

根据《奉新县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对我县户籍年满70-79周岁的城乡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2元就餐补贴;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五类”老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和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残疾等级一二级的老年人),按照农村户籍每人每天4元、城镇户籍每人每天3元给予就餐补贴。

二、食堂补贴

(一)书院社区幸福食堂店内优惠:1.充值500元赠送100元;2.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8折用餐优惠;
(二)蒋家堎社区幸福食堂店内优惠: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餐餐费按照10元标准收取。

三、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并且有助餐需求的,可持身份证前往助餐服务网点(上述社区幸福食堂),填报《奉新县幸福食堂老年人助餐服务记录表》,进行用餐记录,从而享受助餐优惠。其中低保户、特困供养老年人、重残等人员还需提供低保、特困供养、残疾等有关证件。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只对老年人本人用餐进行补贴,不可累计使用或转借。下一步,县民政局计划建设老年助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功能,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助餐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奉新县民政局

2024年8月8日



亲爱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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