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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奉新这些地方禁止这一行为…

转载 方璜2024/08/16 08:49: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1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规范城区内中元节祭祀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祭祀行为,有效遏制城区内因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损坏绿化及安全隐患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应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倡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文明、清洁、环保、安全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中元节期间(2024年8月18日),严禁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道路、广场、街道、小区、公共绿地、河堤以及河道两边焚烧香烛、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城区范围外祭祀应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加油站、居住区和林(景)区的空旷区域进行,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以免残留火星发生火灾。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禁止焚烧祭品范围

东 面:以天工大道为界;

南 面:以校前大道为界(含惠安家园、江南首府南北院小区);

西 面:以华林大道、华林春天小区以西的环城路为界;

北 面:以奉新大道和应星南大道交叉口(胡家边路口)为界。





亲爱的市民:
奉新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请文明用语、诚信经营、礼让行人、公共场所不吸烟、不高空抛物……奉新是我家,创建靠大家!
内容来源:奉新发布
原题:关于规范城区内中元节祭祀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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