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县人民医院要建分院了!另县一中也有提升改造项目...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奉新新闻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县人民医院要建分院了!另县一中也有提升改造项目...

转载 方璜2024/08/16 08:49:33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奉新远航信息 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建设项目)受理及拟审批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 号)的要求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审批承诺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受理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5日—2024年8月21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4508025(行政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奉新县冯川镇滨河东路958号(县文体艺术中心东南侧)
邮编:330700
 项目名称 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分院一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赤田镇
分院二部: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宋埠镇
 建设单位 奉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环评机构 江西裕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2024年8月15日
 环评文件01 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 -7.25
 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城东分院

环评文件
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建设项目 -7.25

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城东分院

结论:本项目共计总用地面积约16.53亩,总建筑面积8753.9平方米,包括奉新县人民医院城东分院一部和二部。其中:

1)分院一部:位于赤田镇,占地面积10.82亩,建筑面积4784.7m2,包括15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12层的食宿楼、11层的医废设备间、1栋附属用房和1栋门卫室。容积率0.66,建筑密度17.6%,绿地率20%,设置床位数42张,机动车位55个(含充电桩车位6个);

分院一部(赤田镇):该院在一处新空地进行新建,根据现场勘察,该地块现状为长满杂草的空地,未进行过开发建设,无环境污染问题。


2)分院二部:位于宋埠镇,占地面积5.71亩,建筑面积3969.2m2(含地下室171.8m2),包括14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12层的食宿楼、11层医废设备间、1栋门卫室。容积率0.99,建筑密度31.6%,绿地率10.6%,设置床位数42张,机动车位20个(含充电桩车位2个)。

宋埠卫生院-医废暂存间

宋埠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

分院二部(宋埠镇):该院在将原宋埠镇卫生院进行拆除,然后在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重新建设。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现状为宋埠镇卫生院。现有项目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医疗废物暂存在医废暂存间。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应的政策和地方的发展规划,项目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规划要求,选址恰当,布局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改变;采取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


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关于奉新一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奉发改发〔2024〕201号



奉新县第一中学:
报来《关于奉新一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中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同意奉新一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奉新一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奉新县第一中学校园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约54290.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校舍工程、维修改造工程和配套室外工程
(一)室外工程:绿化面积14578㎡,硬质铺装面积为16142㎡,消防道路面积为2134㎡,新建围墙128m,室外给排水管线5041m,室外电力管线8512m
(二)新建校舍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54290.99㎡,新建总建筑面积45457㎡,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694㎡,不计容建筑面积5763㎡,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建、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
(三)维修改造工程:对现状的学生宿舍楼、文体馆、科技楼、综合楼、教学楼进行室内外装修改造,维修改造工程总面积33256㎡。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838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上级资金。
望接文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建设条件。请项目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内容来源:奉新县人民政府网

已有0人点赞

自定义html广告位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