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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加快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转载 方璜2024/09/26 08:35: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宜春新闻网 作者: 4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筑牢“基石”托晚霞

——奉新县加快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初秋时节,走进奉新县乡镇敬老院,只见环境优美、地面干净、房间卫生、老人穿着整洁、护理员忙碌不停……这是该县抓好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带来的新气象。

近年来,该县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加强领导、创新举措、灵活形式等,着力抓好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改革、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城市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等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全县老年人的幸福感大大提升。

推动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改革

“敬老院合并后,我来到干洲镇敬老院生活,这里条件好,工作人员很和气。这样的晚年生活,我很知足、很幸福。”原干垦场敬老院特困老人余谋林说。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养老服务成效,该县大力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改革,实行乡镇敬老院由县民政局直管模式,整合成立区域性中心敬老院。

乡镇敬老院由县民政局直管,既明晰了管理权属和职责,形成了县民政局和乡镇各负其责、共同管理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和办院档次。“下一步,我们将根据院内人数不到10人、办院规模较小、基础条件较差、地理位置较偏等具体情况,规划设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进一步整合养老资源。”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已制定《关于做好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着力加强敬老院院长、会计等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与此同时,该县还加大乡镇敬老院适老化改造力度,投入300余万元,对6所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了办院条件,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生活。

推进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

“‘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作为项目实施者,我们一定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一老一小’的实际需求,把幸福院打造好、运用好、管理好。”罗市镇竹溪村党支部书记罗贤浪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该县根据上级下达的5个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任务要求,通过加强领导、参观学习、提前谋划、统一标准、经常督导、规定完成时间等措施,扎实推进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到8月底,罗市镇竹溪村、干洲镇长青村等5个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全部完成,各幸福院均设置了大活动室、阅览室、健身室、休息室、幸福食堂、老人活动室、儿童活动室、幸福课堂等功能室。

“有了‘一老一小幸福院’,咱们总算有个地方去了。大家可以打扑克消遣时光,也可以坐在一起唠家常,还可以到幸福食堂吃饭。感谢政府对咱们这些老人的关心。”干洲镇长青村78岁的周求谋高兴地说。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让农村‘一老一小幸福院’运营起来,真正起到服务老人、方便老人、幸福老人的作用。”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推广城市老年人助餐服务

推广城市老年人助餐服务,是今年省下达的一项民生实事,纳入年终高质量考核内容。

该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县分管领导带队,率民政、社区有关负责人和餐饮业主前往南昌西湖区、红谷滩区进行实地参观学习。

经过餐饮业主自主申请、民政部门认定、社区参与,最终确定县城的“老兵快餐”和“王厨屋里饭”为蒋家堎、书院2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并就场所建设、助餐文化、食品卫生、就餐指南、经营模式和助餐补助6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为帮助餐饮企业办好老年人助餐点,让利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该县出台了《奉新县加快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对本县户籍70~79周岁的城乡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2元就餐补贴;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五类”老人(6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残疾等级一二级的老年人),按照农村户籍每人每天4元、城镇户籍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给予就餐补贴。蒋家堎、书院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分别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给予8折用餐优惠,每餐餐费按照10元标准收取。

“这两个老年人助餐点自开办以来,大大方便了老年人用餐。接下来,县民政局计划建设老年助餐综合监管平台,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功能,进一步提升老年助餐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县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帅歌铅 熊卫松 李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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